河水变清了,臭味消失了,养殖户高兴了,邻里和谐了。近日,在巫山县大昌镇毛坪村与白洋村境内的大坝河处,呈现在检察官面前的是一幅山清水秀的画面。 谁也不曾想到,在两个月前,随处可见的畜禽粪便,随意排放的污水,让此处臭气熏天,令人作呕。短短两个月,为何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这归功于巫山县检察院开展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大昌镇是小三峡黄金旅游区,流经该镇毛坪村与白洋村境内大坝河,以前清澈见底,滋养着小河两岸的村民,流经三公里后汇入长江重要的支流大宁河。 2006年,距离大坝河10米不到的兴凤家禽养殖场建成并投入使用,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直接排入大坝河;2010年与2014年,泰昌专业养殖合作社与双明生猪养殖场分别建成,均位于大坝河岸边。两养殖场均将养殖废弃物中的粪便倒入农田,污水直接排入大坝河。 “几公里外就能闻到臭味,村民不敢从这里过,河里找不到鱼虾。”周边村民常常因为环境污染与养殖户发生纠纷。村民也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今年5月,在“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巫山县检察院收到了一封来自当地群众的举报信。根据线索,检察官赶往位于毛坪村与白洋村的3家养殖场调查。 经走访调查,县检察院确认了3家养殖场养殖设施简陋,基本无粪便、污水等处理设施,长期将大量粪便堆放在农田旁,形成广泛性面源污染,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大坝河,污染了河水及周边环境,严重影响下游村民的生产生活。 该院依法向县环保部门、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环保部门与当地政府依法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的现场检查力度,采取措施强化对污染防治的监督治理。积极会同、协调相关部门,合力对该区域内养殖场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联合整治,并限期整改到位。 环保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随即展开调查取证,对养殖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两次向养殖场现场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牵头组织县农委、畜牧局、大昌镇等部门与单位现场办公,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大昌镇政府成立工作组,对全镇所有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向养殖户宣讲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政策,督促规范养殖行为,积极整治污染行为。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三家养殖场的干粪发酵池、干湿分离机、田间中转池、污水处理管网等粪污处理设施一应俱全,养殖行为逐渐走向了规范。 “保护长江母亲河,我们永远在路上。”巫山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赵月兰表示,该院将对照监督重点,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大胆监督、积极作为,通过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用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记者 舒楚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