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装车倾倒20余吨废酸 7人涉嫌污染环境被起诉

时间: 2018-08-0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005

本网讯 (通讯员 徐建锋 记者 杨 雪) 近日,长寿警方破获一起环境污染案,嫌疑人直接将20余吨废盐酸倾倒进雨水井内,导致与雨水井连通的小溪和河流受到污染,目前,7人由长寿区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一并移送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月10日,长寿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晏家街道沙溪河及其上游无名小溪河水突然变为红色可能受到污染后,长寿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监测发现沙溪河及其上游无名小溪河水确实受到了污染,随即将该情况通报至长寿警方。

长寿警方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前往现场开展勘验及调查走访工作,经现场勘查发现很难寻觅排污口,侦查人员断定是不法分子开着装满废液的罐车,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倾倒废酸。

虽然给侦查工作带来了难度,但民警不辞辛劳从污染的河段逆水而上查找,最终在一河道涵洞口发现有黄色液体向外流出。通过这一线索,民警又排查了附近的地下污水管网系统,最后在长寿区晏家街道化南二路一雨水井处找到倾倒口,民警初步确认沙溪河受污染就是受到该倾倒口非法倾倒废酸液所致。

最终,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及视频监控,发现一辆红色重型罐式货车有重大嫌疑。1月16日,民警对该车驾驶员张某、押运员晏某进行讯问,两人对非法倾倒危险废酸液的行为矢口否认。

在大量详实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张某、晏某不得不如实供述了前后三次倾倒废酸的犯罪事实,两人倾倒废酸液的行为系宗某、王某指使。后经民警法制教育和劝导,犯罪嫌疑人宗某、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调查了解,2017年8月,A公司在明知B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该公司签订了废酸处理协议,约定A公司交由B公司处置废酸。在宗某与王某的联系下,A公司先后30余次将废酸交由B公司进行处置。

其中,2018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张某、晏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两人驾驶渝AHXXX罐车从A公司拉出20余吨废盐酸,于当日早上5时左右全部倾倒至化南二路一雨水井内,导致与雨水井连通的无名小溪及小溪下游的沙溪河受到污染。

目前,王某和该公司相关人员王小某,以及张某、晏某4人及犯罪嫌疑单位,于2018年4月13日被长寿区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此案涉及从事生产、运输、销售的三家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周某、李某、宗某分别由长寿区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一并移送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罐装车倾倒20余吨废酸 7人涉嫌污染环境被起诉

本网讯 (通讯员 徐建锋 记者 杨 雪) 近日,长寿警方破获一起环境污染案,嫌疑人直接将20余吨废盐酸倾倒进雨水井内,导致与雨水井连通的小溪和河流受到污染,目前,7人由长寿区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一并移送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月10日,长寿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晏家街道沙溪河及其上游无名小溪河水突然变为红色可能受到污染后,长寿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监测发现沙溪河及其上游无名小溪河水确实受到了污染,随即将该情况通报至长寿警方。

长寿警方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前往现场开展勘验及调查走访工作,经现场勘查发现很难寻觅排污口,侦查人员断定是不法分子开着装满废液的罐车,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倾倒废酸。

虽然给侦查工作带来了难度,但民警不辞辛劳从污染的河段逆水而上查找,最终在一河道涵洞口发现有黄色液体向外流出。通过这一线索,民警又排查了附近的地下污水管网系统,最后在长寿区晏家街道化南二路一雨水井处找到倾倒口,民警初步确认沙溪河受污染就是受到该倾倒口非法倾倒废酸液所致。

最终,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及视频监控,发现一辆红色重型罐式货车有重大嫌疑。1月16日,民警对该车驾驶员张某、押运员晏某进行讯问,两人对非法倾倒危险废酸液的行为矢口否认。

在大量详实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张某、晏某不得不如实供述了前后三次倾倒废酸的犯罪事实,两人倾倒废酸液的行为系宗某、王某指使。后经民警法制教育和劝导,犯罪嫌疑人宗某、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调查了解,2017年8月,A公司在明知B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该公司签订了废酸处理协议,约定A公司交由B公司处置废酸。在宗某与王某的联系下,A公司先后30余次将废酸交由B公司进行处置。

其中,2018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张某、晏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两人驾驶渝AHXXX罐车从A公司拉出20余吨废盐酸,于当日早上5时左右全部倾倒至化南二路一雨水井内,导致与雨水井连通的无名小溪及小溪下游的沙溪河受到污染。

目前,王某和该公司相关人员王小某,以及张某、晏某4人及犯罪嫌疑单位,于2018年4月13日被长寿区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此案涉及从事生产、运输、销售的三家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周某、李某、宗某分别由长寿区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一并移送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