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将对222.34万户市场主体进行抽查

时间: 2018-08-13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977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进一步解决重复监管、任性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进一步构建民营市场主体宽松有序营商环境。今(13)日,重庆市工商局正式启动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抽查工作。按照抽查计划,该局将于8月13日至11月23日,启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现场实地核查。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实现了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的全区域覆盖,同时对于因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再申请移出时,工商部门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只需在网上核实是否已补报年报,即可当场办理移出手续,切实为民营企业减压松绑。

抽查比例较往年提高 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重庆市工商局将于8月13日至11月23日,启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开展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抽查任务。

记者了解到,全市222.34万户市场主体将纳入抽查范围。本次综合抽查是工商部门每年例行就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进行的随机抽查。抽查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成立的222.34万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已注销、吊销市场主体)。为进一步提高检查的覆盖面和针对性,今年的抽查比例由去年的3%提高到5%,预计将抽取11.11万户市场主体确定为检查对象,其中企业3.5万户、个体工商户7.4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0.16万户。

目前,共有9个抽查类别,38条检查事项,涵盖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直销行为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广告行为检查、商标及特殊标志行为检查等。

本次抽查,38条检查事项将全部纳入核查范围,被检查对象涉及哪一项监管人员就会核查哪一项,如果被检查对象涉及多个检查项目的监管人员则会一次核查到位,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客观公示抽查结果 依法强化后续处置

据介绍,工商监管人员将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软件比对等多种手段,严格开展抽查工作,依法进行后续处置,及时公示抽查结果。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均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gsxt.cqgs.gov.cn/)和信用中国(重庆)网站中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www.xycq.gov.cn/)自主查询抽查结果。

根据抽查结果,工商部门会加大后续处置力度,针对未在规定责令改正期限内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一经核实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根据本次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33项措施规定,对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经核实已补报年度报告后,可当场办理移出手续,减少工商部门现场核查环节,切实为民营企业减压松绑。

不配合检查工商部门或予以公示

记者了解到,工商部门在开展综合抽查前,会将每项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对外公示;监管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会依法向被检查对象出具检查通知书,做到多次告知、全面公告。被抽查到的市场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检查工作,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与随机抽查事项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等经营资料和财务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在检查过程中,市场主体出现拒绝、阻挠、妨碍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拒绝接受和阻挠妨碍询问调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拒绝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等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情况,工商部门将会予以公示,对市场主体自身信誉造成影响。

跨部门“双随机”抽查首次实现全区域推广

此次,工商部门积极探索,在全市率先落实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是指两个及以上的监管部门对某一领域市场主体同时进行检查的方式)。

今年以来,重庆各区县工商部门结合当地风险行业、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主动与当地监管部门沟通,协商拟定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确保全区域覆盖。

通过实施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监管广泛性和精准度大幅提高,检查范围由原来较为单一的工商监管业务拓展至人力资源服务及劳务派遣、房地产经纪、教育咨询等中介组织,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行业,电子商务、微型企业、产品质量、餐饮服务等热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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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将对222.34万户市场主体进行抽查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进一步解决重复监管、任性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进一步构建民营市场主体宽松有序营商环境。今(13)日,重庆市工商局正式启动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抽查工作。按照抽查计划,该局将于8月13日至11月23日,启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现场实地核查。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实现了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的全区域覆盖,同时对于因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再申请移出时,工商部门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只需在网上核实是否已补报年报,即可当场办理移出手续,切实为民营企业减压松绑。

抽查比例较往年提高 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重庆市工商局将于8月13日至11月23日,启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现场实地核查,开展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抽查任务。

记者了解到,全市222.34万户市场主体将纳入抽查范围。本次综合抽查是工商部门每年例行就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进行的随机抽查。抽查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成立的222.34万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已注销、吊销市场主体)。为进一步提高检查的覆盖面和针对性,今年的抽查比例由去年的3%提高到5%,预计将抽取11.11万户市场主体确定为检查对象,其中企业3.5万户、个体工商户7.4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0.16万户。

目前,共有9个抽查类别,38条检查事项,涵盖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直销行为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检查、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广告行为检查、商标及特殊标志行为检查等。

本次抽查,38条检查事项将全部纳入核查范围,被检查对象涉及哪一项监管人员就会核查哪一项,如果被检查对象涉及多个检查项目的监管人员则会一次核查到位,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客观公示抽查结果 依法强化后续处置

据介绍,工商监管人员将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软件比对等多种手段,严格开展抽查工作,依法进行后续处置,及时公示抽查结果。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均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gsxt.cqgs.gov.cn/)和信用中国(重庆)网站中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www.xycq.gov.cn/)自主查询抽查结果。

根据抽查结果,工商部门会加大后续处置力度,针对未在规定责令改正期限内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一经核实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根据本次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33项措施规定,对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经核实已补报年度报告后,可当场办理移出手续,减少工商部门现场核查环节,切实为民营企业减压松绑。

不配合检查工商部门或予以公示

记者了解到,工商部门在开展综合抽查前,会将每项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对外公示;监管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会依法向被检查对象出具检查通知书,做到多次告知、全面公告。被抽查到的市场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检查工作,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与随机抽查事项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等经营资料和财务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在检查过程中,市场主体出现拒绝、阻挠、妨碍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拒绝接受和阻挠妨碍询问调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拒绝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等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情况,工商部门将会予以公示,对市场主体自身信誉造成影响。

跨部门“双随机”抽查首次实现全区域推广

此次,工商部门积极探索,在全市率先落实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是指两个及以上的监管部门对某一领域市场主体同时进行检查的方式)。

今年以来,重庆各区县工商部门结合当地风险行业、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主动与当地监管部门沟通,协商拟定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确保全区域覆盖。

通过实施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监管广泛性和精准度大幅提高,检查范围由原来较为单一的工商监管业务拓展至人力资源服务及劳务派遣、房地产经纪、教育咨询等中介组织,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行业,电子商务、微型企业、产品质量、餐饮服务等热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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