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时间: 2018-08-14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980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何荣玢 肖庆)近日,在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大足获得了“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大足区首次荣获该项国家级荣誉。
大足区精心组织、凝聚合力,扎实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全区坚持依法执政、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此次荣获全国先进集体的称号,是“平安大足”和“法治大足”发展史上弥足珍贵的又一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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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重庆长安网讯(通讯员 何荣玢 肖庆)近日,在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大足获得了“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大足区首次荣获该项国家级荣誉。
大足区精心组织、凝聚合力,扎实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创建过程中,全区坚持依法执政、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此次荣获全国先进集体的称号,是“平安大足”和“法治大足”发展史上弥足珍贵的又一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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