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家门口审案

时间: 2018-08-2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890

庭审现场

本网讯(记者 罗 翠 通讯员 覃 辉)8月13日,云阳县法院第五人民法庭法官来到辖区双土镇双土社区巡回审理一起侵权纠纷。审理现场,法官用当地村民常用的圆桌作为审判台,在小木凳上摆放座位牌,在路边开庭,方便当事人参加庭审,用更为接地气的方式审理案件,调处纠纷,给了群众更为直观的便民为民亲民感受。

当天巡回审理的案件是因赶猪致使路人受伤引起的。彭某某购买段某某饲养的出栏生猪一头,准备赶到集市宰杀售卖。在经过农村步行便道时,生猪将路过的王某某吓倒致使其受伤致残。纠纷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王某某遂起诉到法院。法官接到案件后,得知王某某年老体弱,加之身体受伤,出行不便,决定巡回审理该案,将庭审搬到王某某家门口,用当地老百姓日常所用的圆桌、小木凳搭建审判台,点滴中彰显着司法为民、便民、亲民,让司法力量永驻群众心中,用司法正能量增强群众的信赖,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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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家门口审案

庭审现场

本网讯(记者 罗 翠 通讯员 覃 辉)8月13日,云阳县法院第五人民法庭法官来到辖区双土镇双土社区巡回审理一起侵权纠纷。审理现场,法官用当地村民常用的圆桌作为审判台,在小木凳上摆放座位牌,在路边开庭,方便当事人参加庭审,用更为接地气的方式审理案件,调处纠纷,给了群众更为直观的便民为民亲民感受。

当天巡回审理的案件是因赶猪致使路人受伤引起的。彭某某购买段某某饲养的出栏生猪一头,准备赶到集市宰杀售卖。在经过农村步行便道时,生猪将路过的王某某吓倒致使其受伤致残。纠纷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王某某遂起诉到法院。法官接到案件后,得知王某某年老体弱,加之身体受伤,出行不便,决定巡回审理该案,将庭审搬到王某某家门口,用当地老百姓日常所用的圆桌、小木凳搭建审判台,点滴中彰显着司法为民、便民、亲民,让司法力量永驻群众心中,用司法正能量增强群众的信赖,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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