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运期间,我市高速公路查处11起无证驾驶

时间: 2018-08-29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050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无证驾驶还上高速,这样的驾驶员给暑期出行埋下了隐患。今(29)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通报,自7月1日以来,全市高速公路共查处11起无证驾驶案件。

8月14日,高速执法三支队四大队在渝湘高速酉阳服务区(出城)开展“两客一危+”专项整治行动。17时53分许,执法人员对一辆鲁J籍白色小货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态异常,执法人员现场再三要求其提供相关证件,驾驶人李某和副驾驶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并未提供任何有效证件,甚至试图通过行贿蒙混过关,被执法人员当场严词拒绝。

经查,驾驶人李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涉嫌无证驾驶,该案被执法人员移交给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处理。8月15日,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调查取证后,给予了驾驶人李某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驾驶人李某对行政处罚决定无异议,8月26日,李某行政拘留期满释放。

自暑运以来,总队严格落实全市道路交通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共查处无证驾驶11起,且均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此,总队提醒广大市民,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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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运期间,我市高速公路查处11起无证驾驶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无证驾驶还上高速,这样的驾驶员给暑期出行埋下了隐患。今(29)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通报,自7月1日以来,全市高速公路共查处11起无证驾驶案件。

8月14日,高速执法三支队四大队在渝湘高速酉阳服务区(出城)开展“两客一危+”专项整治行动。17时53分许,执法人员对一辆鲁J籍白色小货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态异常,执法人员现场再三要求其提供相关证件,驾驶人李某和副驾驶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并未提供任何有效证件,甚至试图通过行贿蒙混过关,被执法人员当场严词拒绝。

经查,驾驶人李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涉嫌无证驾驶,该案被执法人员移交给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处理。8月15日,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调查取证后,给予了驾驶人李某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驾驶人李某对行政处罚决定无异议,8月26日,李某行政拘留期满释放。

自暑运以来,总队严格落实全市道路交通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共查处无证驾驶11起,且均已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此,总队提醒广大市民,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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