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珠溪镇调委会马拉松式调解平息意外死亡纠纷

时间: 2018-08-3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272

8月中旬,大足供电公司一名员工在给辖区村民安装电表过程中意外死亡,就是否该享受工亡待遇引发矛盾。大足区珠溪镇调委会经过马拉松式调解,平息了这起死亡纠纷,死者家属获得60万元补偿金。

8月14日13时左右,重庆润德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员工谢某为该区珠溪镇下坝村村民杨某安装电表时意外死亡。珠溪派出所勘查现场后,排除了刑事案件可能。因死者家属未提出尸检的申请,无法判定具体死亡原因。

死者家属称,谢某是完成工作任务时死亡,属于工伤,要求享受工亡待遇。杨某表示,他当时需安装电表,但不清楚供电公司电话,故直接打电话给谢某(该村属于谢某责任片区,当地百姓均知情),故这次死亡他没有责任。润德公司则认为,谢某此次安装工作未经申请,也不符合操作规程,不认可死者属于工亡。家属、润德公司和杨某就死者的赔偿问题相持不下,因此引发矛盾。珠溪司法所得知情况后给死者家属建议:申请人民调解。

15日,死者家属以谢某死亡属于工伤为由,向珠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15日、17日,珠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组织双方人员进行两次调解,但未达成协议。

20日13时,双方当事人申请第三次调解。镇政法书记、珠溪司法所所长、珠溪派出所副所长等人参加了联合调解会。调解会上,死者家属降低赔偿数额,请求赔偿60万元,但润德公司只同意补偿30万元。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润德公司愿意将补偿提高至50万元。

当日23时许,调解已持续10小时,双方仍未达成协议。调解员希望润德公司从谢某兢兢业业在该公司工作了30多年的角度,换位思考,体恤死者家属的悲痛,从人道上尽量多补偿死者家属。

21日5时,死者家属代表与润德公司达成口头协议,润德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58万元。

21日17时,在珠溪司法所内,死者家属与杨某达成协议,杨某补偿死者家属2万元。至此,在珠溪司法所的见证下,死者家属与润德公司、杨某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死者家属终于获得60万元补偿金。

通讯员 刘线平 何荣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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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珠溪镇调委会马拉松式调解平息意外死亡纠纷

8月中旬,大足供电公司一名员工在给辖区村民安装电表过程中意外死亡,就是否该享受工亡待遇引发矛盾。大足区珠溪镇调委会经过马拉松式调解,平息了这起死亡纠纷,死者家属获得60万元补偿金。

8月14日13时左右,重庆润德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员工谢某为该区珠溪镇下坝村村民杨某安装电表时意外死亡。珠溪派出所勘查现场后,排除了刑事案件可能。因死者家属未提出尸检的申请,无法判定具体死亡原因。

死者家属称,谢某是完成工作任务时死亡,属于工伤,要求享受工亡待遇。杨某表示,他当时需安装电表,但不清楚供电公司电话,故直接打电话给谢某(该村属于谢某责任片区,当地百姓均知情),故这次死亡他没有责任。润德公司则认为,谢某此次安装工作未经申请,也不符合操作规程,不认可死者属于工亡。家属、润德公司和杨某就死者的赔偿问题相持不下,因此引发矛盾。珠溪司法所得知情况后给死者家属建议:申请人民调解。

15日,死者家属以谢某死亡属于工伤为由,向珠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15日、17日,珠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组织双方人员进行两次调解,但未达成协议。

20日13时,双方当事人申请第三次调解。镇政法书记、珠溪司法所所长、珠溪派出所副所长等人参加了联合调解会。调解会上,死者家属降低赔偿数额,请求赔偿60万元,但润德公司只同意补偿30万元。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润德公司愿意将补偿提高至50万元。

当日23时许,调解已持续10小时,双方仍未达成协议。调解员希望润德公司从谢某兢兢业业在该公司工作了30多年的角度,换位思考,体恤死者家属的悲痛,从人道上尽量多补偿死者家属。

21日5时,死者家属代表与润德公司达成口头协议,润德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58万元。

21日17时,在珠溪司法所内,死者家属与杨某达成协议,杨某补偿死者家属2万元。至此,在珠溪司法所的见证下,死者家属与润德公司、杨某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死者家属终于获得60万元补偿金。

通讯员 刘线平 何荣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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