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两个结合”,突出“两个重点”,坚决查处“三类问题” 市纪委监委扛起政治责任扫除涉黑涉恶腐败 据重庆日报消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把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55件72人。 “扫黑除恶,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是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一系列实招硬招频出:从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到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到分两个片区召开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传导责任压力,不定期听取重点问题线索督办会,督促工作进度……市纪委监委始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工作开展过程中,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结合起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坚决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三类”问题。 据了解,为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市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检察院等单位和部门,在重庆全市范围内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系统、12388举报电话作用,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截至目前,重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72件。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双向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截至目前,全市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30件,纪检监察机关向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63件。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成立了专项督查组,抽调干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区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督促指导中发现的问题,一对一地向区县纪委监委反馈,督促找准症结,分析原因,要求立行立改。 为进一步发挥各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市纪委监委强化与市扫黑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分析工作形势,互通案件查处情况,对重大典型案例提级直查,督促指导区县纪委监委加大与政法机关沟通协作力度,提高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对于收到的每条问题线索,我们逐案过筛涉黑涉恶团伙案、个案资料,既筛案件中的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又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筛查情况连同案件一并交办相关区县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绝不放过一名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今年4月初,市纪委监委将邓某涉黑犯罪组织案交办至巴南区纪委监委。该区纪委监委立即利用自有的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信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多源信息系统,借助区委组织部12371党建信息平台等精准识别是否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案。 “对涉黑犯罪组织案查办情况,特别是对其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要深挖细查。”巴南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区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密切联系,重点对该案中车辆套牌、虚开增值税发票、车辆年审等七个方面情况彻查,深挖其中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目前,已挖出多名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案。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紧盯三类重点问题,加大查处力度、问责力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