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的意义】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02 【扫黑除恶中的“五要”】 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03 【重点打击的十二种恶势力违法行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工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国土房管领域内重点打击的九类黑恶犯罪】 1、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 2、农村宅基地分配过程中,“村霸”、“乡霸”等强占、多占土地等黑恶势力行为; 3、地质灾害项目治理过程中,运用黑恶势力强揽工程或滋事闹事阻碍工程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 4、征地拆迁过程中,雇佣黑恶势力激发征地冲突,或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以获取利益,或是恶意挑唆村民阻碍征迁等黑恶势力行为; 5、矿山开采过程中,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滥开滥采等黑恶势力行为; 6、土地违法案件调查过程中,聚众闹事,抗拒执法,挑拨群众与干部关系等黑恶势力; 7、房屋租赁与土地资源利用中,强占强租,运用黑恶势力强揽土地资源等黑恶势力行为; 8、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中,运用黑恶势力强揽工程或滋事闹事阻碍工程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 9、物业管理区域内,带有黑恶性质的团伙等黑恶势力行为。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发现线索请及时告知我们】 对于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 举报信箱:奉节县西部新区朱衣路3号110信箱(县扫黑办) 邮编:404600 举报电话:023-56516017、023-56557677(县扫黑办) 023-56551854(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 604219857@qq.com 来访举报:重庆市奉节县国土资源房屋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局扫黑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