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虹余)日前,合川一女孩王某因未做作业不敢去学校而离家出走。无处去的王某被好心人带着找到民警,民警积极践行“服务学校29条”安全送她到学校。 10月15日上午,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南津街勤务大队民警在省道208线进行日常勤务。“警察同志,这里有个小朋友迷路了。”10时许,一中年女子带着一个10多岁的女孩找到民警求助。 民警与女孩沟通了解到,小女孩名叫王某,12岁,就读合川区某中学。王某父母已离异,跟着爸爸生活。年初,王某父亲外出务工,王某平时就与婆婆爷爷住在合阳街道蟠龙路一小区。 前一天晚上,王某贪玩没有完成作业。早上,王某担心受到批评不敢去学校,也不知道到哪儿去,于是出门将书包藏在小区的树丛里,在小区外乘坐813路公交车到了合川区铜合路梳铺村下车。下车后,王某漫无目的地走,后来实在找不到路,遇到好心阿姨汪某询问,并由其找到民警求助。 民警了解女孩基本情况后,立即开车把小女孩送到家门。但敲门后发现王某家里没人,王某的婆婆爷爷的电话也没人接,邻居也不知道两位老人去向。民警又将王某改送到学校,把她安全的交给了班主任老师,并联系了王某的父亲,告知其情况。 临走之时,民警叮嘱王某不要再离家出走,要认真读书,遇到事情要与家长和老师进行沟通。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民警的护送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