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江北法院依法受理郭某某等8名被告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郭某某与徐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共谋,先后设立重庆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某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假借民间借贷的方式,纠集其他被告人有组织地以“套路贷”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非法获取被害人财物。2017年10月以来,郭某某还伙同他人以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组织载体,有组织地以“套路贷”的方式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北区首例涉恶犯罪案件。江北法院对此高度重视,由分管院领导亲自督办,指定审判团队专案专办,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案件规范、有序审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