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时间: 2018-08-14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005

刘强在市委政法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强调

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本报讯(记者 杨 雪) 11月5日,市委政法委召开2018年第十期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主持会议并强调,全市政法机关要对标对表中央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和服务意识,积极作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服务发展各项举措落地落实,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传达学习了10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11月2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

会上,刘强指出,全市政法机关要深刻认识当前经济形势、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标对表中央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关于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十五条举措”落地落实,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刘强要求,要抓好预警,建立重大涉企案件、重大经济纠纷、重大涉众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部门会商联系机制,强化经济金融领域风险监测预警。要抓好保护,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家法治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应对法律风险能力。要抓好打击,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加强生产、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食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健全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坚决防止各类经济金融风险。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工作,切实加大对金融、商贸、证券等领域突出犯罪的分析研判和打击惩治力度,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抓好调节,各级政法机关要会同经济管理部门排查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置涉企债务、破产改制、劳资纠纷等案事件。要抓好服务,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健全完善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畅通企业与政法部门联系“绿色通道”,加强政法部门办证窗口、行政审批等工作,引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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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刘强在市委政法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强调

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本报讯(记者 杨 雪) 11月5日,市委政法委召开2018年第十期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主持会议并强调,全市政法机关要对标对表中央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和服务意识,积极作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服务发展各项举措落地落实,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传达学习了10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11月2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

会上,刘强指出,全市政法机关要深刻认识当前经济形势、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标对表中央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关于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十五条举措”落地落实,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刘强要求,要抓好预警,建立重大涉企案件、重大经济纠纷、重大涉众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部门会商联系机制,强化经济金融领域风险监测预警。要抓好保护,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家法治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应对法律风险能力。要抓好打击,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加强生产、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食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健全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坚决防止各类经济金融风险。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工作,切实加大对金融、商贸、证券等领域突出犯罪的分析研判和打击惩治力度,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抓好调节,各级政法机关要会同经济管理部门排查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置涉企债务、破产改制、劳资纠纷等案事件。要抓好服务,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健全完善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畅通企业与政法部门联系“绿色通道”,加强政法部门办证窗口、行政审批等工作,引导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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