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谭 剑) 日前,在市禁毒办的协调下,市戒毒管理局与市公安局犯罪举报中心就全系统戒毒人员坦白检举(以下简称坦检)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工作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这标志着由我市戒毒人员坦检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机制正式建立。 坦检犯罪线索24条 今年以来,市戒毒管理局在国家禁毒委开展的“两打两控”活动中,广泛动员全系统各基层场所,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依法依规应收尽收落实到位,对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和生活不能自理、有现行生命危险的戒毒人员,坚决实施收治,打消“收不了”的嚣张气焰,并特别关注这部分人中复杂的社会关系,从中摸排隐藏的违法犯罪线索。 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全市司法戒毒系统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司法戒毒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各项工作机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在戒毒人员中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策划,在针对性宣传上下功夫,把扫黑除恶宣传融入到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当中,强化教育引导,加强政策解读,丰富宣传内容,形成扫黑除恶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使戒毒人员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威慑力,截至目前,已坦检有效违法犯罪线索24条。 规范线索移交机制 针对分散式移交坦检违法犯罪线索衔接难度较大、程序上不够精密细化、对于移交的线索不能及时反馈后续情况致使对戒毒人员兑现奖励不易落到实处等问题,市戒毒管理局与市公安机关建立起了戒毒人员坦检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机制。 据介绍,戒毒人员坦检违法犯罪线索将由市戒毒管理局统一移交公安机关犯罪举报中心,重大案件由该中心转交市公安局各负责总队,非重大案件由该中心转交案件属地办案机关;同时,原则上一个月内各总队和属地办案机关向犯罪举报中心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再由该中心复函;实行有奖举报。场所按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戒毒人员坦检违法犯罪线索,对强戒人员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给予行政奖励;公安机关对提供有重大影响线索的强戒人员与普通群众同等对待,给予奖励;明确坦检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要求线索内容详细,举报人情况清楚,被举报人情况尽量清楚明细。 有利于消除违法犯罪隐患 市戒毒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违法犯罪坦检是全市司法戒毒系统在戒毒人员中开展的一项针对性很强的业务性基础工作,有利于让戒毒人员放下思想包袱,维护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有利于消除违法犯罪隐患,消除隐藏在社会及戒毒场所内的“定时炸弹”,维护社会稳定。科学规范的线索移交机制,有效畅通了坦检渠道,落实了坦检、核查、反馈等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戒毒人员积极坦检违法犯罪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