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雷寒(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近日,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雷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雷寒利用其担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院长,重庆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药品及医疗设备配送、铺面租赁等事项上为单位或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单位或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