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建华)近日,彭水法院执结一起跨越十多年的校园暴力案件,通过执行法官充分说理释法,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当日兑现完毕,十多年的积怨在2018年除夕前一天得以化解,让双方当事人过上了一个祥和、轻松的新年。 周某、张某强、王某兵在2005年时均为彭水县中学高中一年级一、二班的学生。2005年5月16日晚,王某兵找周某说被本班同学张某强打了,要求周某找样东西去报复。于是,王某兵和周某来到高一(一)班教室,周某质问张某强和王某兵打架的事,后张某强便和周某发生抓扯,张某强抽出身上的刀子朝周某左胸刺去,造成周某失血性休克、左胸部穿通伤伴左侧血胸。经鉴定,周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张某强被彭水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同时赔偿周某的医疗费、鉴定费等共计20402.64元。周某治疗终结后,向彭水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彭水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由张某强赔偿周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76567.55元。 张某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周某依法向彭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本案系校园暴力伤害案件,张某强故意伤害造成周某重伤,虽然张某强已受到了6年有期徒刑的处罚,但周某及家人对张某强的暴力伤害行为仍难以原谅,且张某强十余年未履行法定义务,周某对张某强的怨气较重.同时,张某强认为自己受到了较重的刑事处罚,不愿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故意躲避执行,导致双方对立情绪很大。 2018年除夕前一天,执行法官接到张某强下落的线索,将其依法带到彭水法院执行局,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张某强仍不愿意履行法定义务,不仅态度蛮横,脾气暴躁,甚至与执行法官发生肢体冲突。在将其体检送拘的过程中,张某强看到再不履行,将会被“动真格”,在强大的法律攻势和执行威慑力下,张某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请求执行法官给予执行和解的机会。通过执行法官的努力沟通和充分说理释法,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由张某强支付周某65000元,后张某强找亲戚朋友筹钱于当日兑现完毕。鉴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已兑现完毕,张某强对其不理智的行为也当面向执行法官作出深刻检讨,因此法官未再对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本案通过执行和解最终得以执行完毕,双方十余年的积怨得以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