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律所三获全国殊荣

时间: 2018-09-1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011

      


今年7月,静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参观红岩魂陈列馆(资料图片)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不能只创造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要有不忘初心,服务群众,要有为实现法治梦想而不懈奋斗的信仰和担当。”日前,静昇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律师到红岩魂陈列馆学习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通过参观学习,在场的每一位党员都被这段历史深深地震撼到。他们在随后的交流中谈到,党员律师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以后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急群众之所急,忧社会之所忧,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党和人民服好务。


  每年组织党员律师参观学习,是静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所采取的措施之一。该所自2003年成立党支部以来,努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和支部自身建设,认真探索以“普法宣传”“品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具有“静昇特色”的新型党建之路。


  党员律师勇于担当作为


  静昇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通过几年的发展实践,该所深刻认识到,律师团队不仅要业务精湛,更要讲政治。为此,2003年成立了静昇所党支部。


  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了该所浓郁的党建氛围。该所为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提供经费、场地,配备了功能齐全的党员活动室和党支部书记办公室,场所、设施、标志、党旗、书报等配备齐全。同时,支部设置的八大基本制度(党员收费、党课、党员教育管理、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党支部委员、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成文上墙,支部各基础台账分类清晰,内容完整,纸质、电子文档完备。


  “在我们所,每个党员都是一面旗帜,他们总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敢啃‘硬骨头’,真正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了其他人。”该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更是党员律师们的家常便饭。


  重庆市某单位于1985年在渝中区枇杷山正街修建住房,并按照当时政策法规将房号为枇杷山正街**号*单元**的住房分配给了谢某居住。后因为房改原因,谢某于1997年4月按照当时政策购得了该房屋。


  1997年12月,谢某向该单位提出申请进行房屋调整,该单位重新为谢某分配了单位住房一套,谢某按照规定自愿将原枇杷山住房和房屋权属证书等全部交还给该单位,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该单位另外一工作人员杨某购买了该房屋,并向该单位缴纳了房屋价款,双方也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后来,赖某与杨某签订《房屋交易协议书》,且赖某于2002年按照协议书的约定足额支付了购房款,同时杨某将房屋交付赖某使用至今。但因历史原因,该房屋在流转过程中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直至2016年2月,该房屋的登记产权人仍为谢某。由于政策的变化,房屋登记制度越来越严格,为了确认权属并完善相关手续,赖某在与谢某私下协商无果后,拟向法院提起诉讼。


  静昇所党员律师岳敬华、冉凤受赖某委托后,主动请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多方面协调做工作,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该房屋归赖某所有。至此,困扰赖某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岳敬华、冉凤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重视党员律师人才培养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2011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拟实施分行新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及总行客服中心(重庆)场地装修建设工程项目。静昇所为该建设工程提供包括驻场办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纠纷处理等作为金融机构建设工程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时间跨度长,静昇所党员律师主动请缨,通过协助业主积极维权,协调做工作,目前该项目工程建设顺利,纠纷处置得当,无一例相关主体向业主提起之诉讼、仲裁。


  这些都让静昇所认识到,一个律所要取得长足发展,必须重视党员律师人才培养,建立相应的长期规划。为此,静昇所党支部制定实施了“党员律师优才培养计划”,开展以老带新的业务培训和青年律师沙龙活动,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优秀律师,培养成职业化、专业化服务的领头羊。同时,支部注重抓党员示范岗,促进树立执业典范,推行党员亮身份和公开承诺制度,开展了党员挂牌上岗,党员律师带头示范执业,激发了党员律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并由此带动了事务所设立“优秀律师示范岗”,起到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经过多年的努力,静昇所党支部不断发展壮大,已从最初的4名党员,发展到27名党员,包括了多名事务所部门部长、业务骨干、青年律师等。其间,他们参与承办了大量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此外,静昇所党支部还积极开展“静昇法学大讲堂”活动,组织党员律师到企业开展法制讲座,连续八年坚持在“3·8”妇女节到永川女子监狱对女犯进行帮教活动,并与渝中区大溪沟街道华福巷社区建立了扶贫关系,在节假日对社区孤寡老人进行了扶贫慰问活动,与七星岗华一坡社区建立了法律顾问合作关系,履行“村居法律顾问”职责,并开展多种形式的以党员为骨干的义务普法宣传活动、义务帮教活动、法律援助与救灾捐款活动。2005年6月,该所被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8年再次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8年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殊荣。


  记者 朱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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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律所三获全国殊荣

      


今年7月,静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参观红岩魂陈列馆(资料图片)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不能只创造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要有不忘初心,服务群众,要有为实现法治梦想而不懈奋斗的信仰和担当。”日前,静昇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组织党员律师到红岩魂陈列馆学习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通过参观学习,在场的每一位党员都被这段历史深深地震撼到。他们在随后的交流中谈到,党员律师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以后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急群众之所急,忧社会之所忧,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党和人民服好务。


  每年组织党员律师参观学习,是静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责任感和使命感所采取的措施之一。该所自2003年成立党支部以来,努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和支部自身建设,认真探索以“普法宣传”“品牌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具有“静昇特色”的新型党建之路。


  党员律师勇于担当作为


  静昇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通过几年的发展实践,该所深刻认识到,律师团队不仅要业务精湛,更要讲政治。为此,2003年成立了静昇所党支部。


  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了该所浓郁的党建氛围。该所为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提供经费、场地,配备了功能齐全的党员活动室和党支部书记办公室,场所、设施、标志、党旗、书报等配备齐全。同时,支部设置的八大基本制度(党员收费、党课、党员教育管理、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党支部委员、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成文上墙,支部各基础台账分类清晰,内容完整,纸质、电子文档完备。


  “在我们所,每个党员都是一面旗帜,他们总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敢啃‘硬骨头’,真正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了其他人。”该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更是党员律师们的家常便饭。


  重庆市某单位于1985年在渝中区枇杷山正街修建住房,并按照当时政策法规将房号为枇杷山正街**号*单元**的住房分配给了谢某居住。后因为房改原因,谢某于1997年4月按照当时政策购得了该房屋。


  1997年12月,谢某向该单位提出申请进行房屋调整,该单位重新为谢某分配了单位住房一套,谢某按照规定自愿将原枇杷山住房和房屋权属证书等全部交还给该单位,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该单位另外一工作人员杨某购买了该房屋,并向该单位缴纳了房屋价款,双方也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后来,赖某与杨某签订《房屋交易协议书》,且赖某于2002年按照协议书的约定足额支付了购房款,同时杨某将房屋交付赖某使用至今。但因历史原因,该房屋在流转过程中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直至2016年2月,该房屋的登记产权人仍为谢某。由于政策的变化,房屋登记制度越来越严格,为了确认权属并完善相关手续,赖某在与谢某私下协商无果后,拟向法院提起诉讼。


  静昇所党员律师岳敬华、冉凤受赖某委托后,主动请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多方面协调做工作,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该房屋归赖某所有。至此,困扰赖某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岳敬华、冉凤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重视党员律师人才培养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2011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拟实施分行新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及总行客服中心(重庆)场地装修建设工程项目。静昇所为该建设工程提供包括驻场办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纠纷处理等作为金融机构建设工程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时间跨度长,静昇所党员律师主动请缨,通过协助业主积极维权,协调做工作,目前该项目工程建设顺利,纠纷处置得当,无一例相关主体向业主提起之诉讼、仲裁。


  这些都让静昇所认识到,一个律所要取得长足发展,必须重视党员律师人才培养,建立相应的长期规划。为此,静昇所党支部制定实施了“党员律师优才培养计划”,开展以老带新的业务培训和青年律师沙龙活动,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优秀律师,培养成职业化、专业化服务的领头羊。同时,支部注重抓党员示范岗,促进树立执业典范,推行党员亮身份和公开承诺制度,开展了党员挂牌上岗,党员律师带头示范执业,激发了党员律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并由此带动了事务所设立“优秀律师示范岗”,起到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经过多年的努力,静昇所党支部不断发展壮大,已从最初的4名党员,发展到27名党员,包括了多名事务所部门部长、业务骨干、青年律师等。其间,他们参与承办了大量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此外,静昇所党支部还积极开展“静昇法学大讲堂”活动,组织党员律师到企业开展法制讲座,连续八年坚持在“3·8”妇女节到永川女子监狱对女犯进行帮教活动,并与渝中区大溪沟街道华福巷社区建立了扶贫关系,在节假日对社区孤寡老人进行了扶贫慰问活动,与七星岗华一坡社区建立了法律顾问合作关系,履行“村居法律顾问”职责,并开展多种形式的以党员为骨干的义务普法宣传活动、义务帮教活动、法律援助与救灾捐款活动。2005年6月,该所被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08年再次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8年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殊荣。


  记者 朱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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