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 霞)“李法官,我马上就来法院交钱,你把我的执行悬赏令从网上删除吧,感觉走到哪里都被人盯着。”近日,忠县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主动请求兑现案款。 张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2年4月19日,张某向成某出具借条,载明借款20700元,到期不还则按银行贷款利率三倍支付违约金。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张某偿还成某20700元。调解生效后,张某仍拒绝还款,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查询系统查询到张某的银行账户中有5800元存款,立即对该笔款项予以冻结划拨。执行法官又多次前往张某家中,但张某早已搬走踪迹难寻。随后,执行法官向申请人成某详细介绍了执行悬赏制度,可以通过发布执行悬赏令发动社会力量一起寻找张某,了解执行悬赏制度的成某当即申请对张某发布执行悬赏令。 执行悬赏令发出后,很快就在微信朋友圈被多次转发。“接到消息后,我就慌了神,随时随地都感觉被无数双眼睛盯着,感觉法官随时都可能将我带走。”张某说,他立即联系了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兑现执行款。于是,张某当天便把案款交到了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