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把我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为我的案件奔波千里,尽心尽职让我们好感动!你是人民的好法官!”日前,吴先生拿着感谢信来到綦江区人民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刘利莉说道。当事人对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用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赞不绝口。看到这封信的刘利莉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看着信件,刘利莉回忆起这起艰辛的执行案件,脑海中浮现出她和同事们奔波900余公里执行旅程,将160余万元执行案款送到申请人吴某手中的情形。 事情还得从2014年9月说起。 2014年9月,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广西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在买卖过程中,申请人吴某按约定陆续为被执行人提供了价值150余万元的煤炭,但被执行人却一再拖延付款。2016年,迟迟未收到货款的申请人执行人吴某向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支付1516419.78元货款及利息、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评估费等共计1647940.78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2017年11月,申请人向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负责办理此案的执行法官刘利莉迅速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与此同时,刘利莉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信息进行了网络查询。但调查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已经被注销,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应该早有预谋地“跑路”了。 “找不到庙宇找和尚!”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刘利莉开始对被执行人的股东进行一一查询。经多方面调查,刘利莉查询到被执行人最大的股东为广西人杨某,杨某在本案中应承担连带责任。通过查询杨某电话,刘利莉联系到了杨某。 “法官,我真的没钱,现在就只有广西和重庆有两套房子,没有其它财产了。”杨某在电话中向法官“诉苦”,并请求法院暂缓执行,称自己会想办法履行义务。 依靠多年的办案经验,刘利莉猜测被执行人在故意拖延时间。 “杨先生,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本院现在要求您在限期内履行法定义务,我们也将会前往南宁对您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刘利莉一边告诉杨某拒执的严重后果,一边暗下决心,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一定要让“老赖”无处遁形。 今年2月,当大伙儿还沉浸在春节的团圆喜庆当中时,刘利莉就与同事驱车10余小时来到了广西南宁。经过多方面沟通和相关部门协助,刘利莉通过南宁房管局和南宁车管所查询到,杨某名下有门面两间、房屋两套,另外还有一辆豪车,并且杨某每月收取门面租金2万元以上。杨某果然没有如实申报财产。 “能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事情就算有进展了!”刘利莉依法对杨某的财产进行了查封,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杨某进行“限高”。与此同时,刘利莉和同事们开始在广西查找杨某的居住地线索。 那时正值严冬,天寒地冻。为了寻找杨某的下落,刘利莉一行人走遍了大街小巷。经过不懈努力,执行法官一行终于在广西某小镇见到了杨某。 “你们不是应该在家过年吗?重庆离这里可是有900多公里!”见到执行法官,杨某一脸愕然。 “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严肃的,希望被执行人也严肃对待!”刘利莉郑重地告诉杨某。 随后,刘利莉耐心地为杨某讲解了不依法申报财产和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 “杨先生,我们限您在3个月内依法履行义务,如果拒不履行义务,我们有权依法对您的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拍卖。”通过刘利莉软硬兼施的劝导,杨某终于同意履行义务,并向申请人提出了减免利息的要求。进行的协商调解,申请人最终同意放弃利息。杨某经过多方筹钱,于今年8月初将160余万元执行案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昨日,申请人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记者 周喜冬 实习生 刘钰 编辑 陈生容 组版 余游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