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 翠 通讯员 覃 辉) 日前,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水上巡回法庭”的“船舱法官”来到辖区高阳镇团堡村,在船上巡回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法官将船开到当事人家门口进行现场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 法官经现场审理查明,团堡村村民张某某死后,在农业银行留下3万余元遗产。原告陈某宇及被告陈某祥都是张某某的儿子,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双方因该笔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因从二人的居住地到驻地法庭需要乘坐渡船,双方当事人均不方便参加诉讼,承办法官了解该情况后,决定将庭审开到双方当事人家门口,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用法与情来感化双方当事人,以释法明理,高效便民的方式来化解纠纷。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笔遗产由陈某宇继承。 云阳县法院第一人民法庭驻地为高阳镇等辖区,位于长江支流蓬溪河沿岸。三峡库区蓄水后,在高阳镇形成了“高阳平湖”。高阳镇位于平湖北岸,为方便居住在南岸的团堡村等4村约5000余名居民参与诉讼,且能够及时高效化解纠纷,该法庭开设了“水上巡回法庭”,将庭审搬到渔船上进行,并将渔船开到当事人居住地就近的岸边,在船舱里进行庭审,同时开展送达、调查、法治宣传等,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水上法庭的法官被称为为民便民亲民的“船舱法官”。自2015年以来,“船舱法官”一共在船上开展巡回审判180余件,实施送达、调查等500余场次,进行法治宣传60余场次。 责编 陈生容 组版 李天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