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饶 果)近日,一起以冒充知名电商平台客户专员,以赠送礼品为诱惑,骗取多人钱财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在巫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期间,巫溪县人民法院对涉案的杨某、卢某等42人的公安卷宗及诉讼卷宗进行多次查阅,并两次召开庭前会议,三次公开开庭审理。按照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意见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主从犯、自首、退赃等情节,该院一审依法判决杨某、卢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到十二年不等。其中,涉案的李某等三人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审查,该院依法驳回了上诉并维持原判。 不法分子往往会通过网络通信工具和网络技术手段,利用人们的趋利心理,编造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由于诈骗金额较小,受害者容易相信;由于维权意识较低,不少受害者未到公安机关报案。对此,巫溪县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如遇诈骗电话,不要轻信。 “我院将一直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构建法治社会,促进法治和谐快速发展而不懈努力。同时,也呼吁全社会一起,为建构“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的法治思想体系,真正实现法治、构建和谐文明的法治环境而努力。”巫溪县人民法院院长郑峰嵘谈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