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起行政诉讼 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好

时间: 2018-12-1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8967

  本报讯(通讯员 朱大文)2018年11月28日上午9时,开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徐某某不服被告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纠纷一案,开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再魁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


  庭审中,在认真听取了原告徐某某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后,张再魁对原告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表示肯定和支持。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张再魁给予了积极回应,并从情理和法律层面上给予了详细解答。


  张再魁表示,不管本案审判结果如何,区政府均会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也欢迎原告积极提出合理诉求。


  庭审后,鉴于原告已经完全表达了诉愿,充分陈述了自己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张再魁也给予了理解、支持和建议。同时,原告也认识到通过不理性方式要求政府解决问题而抓扯致人受伤的行为不当,在其诉讼主张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本案争议的圆满解决离不开行政负责人的积极应诉,因此,法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依法应诉,在诉讼中听群众所急,答群众所惑,解群众所难,从而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更好地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和认可。


  责编 陈生容 组版 阿芳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市民提起行政诉讼 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好

  本报讯(通讯员 朱大文)2018年11月28日上午9时,开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徐某某不服被告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纠纷一案,开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再魁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


  庭审中,在认真听取了原告徐某某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后,张再魁对原告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表示肯定和支持。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张再魁给予了积极回应,并从情理和法律层面上给予了详细解答。


  张再魁表示,不管本案审判结果如何,区政府均会尊重人民法院的判决,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也欢迎原告积极提出合理诉求。


  庭审后,鉴于原告已经完全表达了诉愿,充分陈述了自己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张再魁也给予了理解、支持和建议。同时,原告也认识到通过不理性方式要求政府解决问题而抓扯致人受伤的行为不当,在其诉讼主张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


  本案争议的圆满解决离不开行政负责人的积极应诉,因此,法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依法应诉,在诉讼中听群众所急,答群众所惑,解群众所难,从而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更好地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和认可。


  责编 陈生容 组版 阿芳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