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 剑)近日,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开展道路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大型挖掘机不按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张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消除违法行为。 11月2日18时许,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南坪大队民警巡逻至南滨路喜来登酒店路口时,发现一辆臂高约5米的红色挖掘机正往弹子石方向行驶。时值晚高峰时段,缓慢行驶的挖掘机引起交通拥堵,民警立即上前制止。 经询问得知,张某驾驶这台挖掘机从南坪前往弹子石的一个工地,虽然知道挖掘机白天不能上路行驶,但是工地老板催得急,只好冒险驾车前往。 由于张某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 “轮式专用机械车需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和路线上道路行驶”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责令其立即消除违法行为,安排专业车辆转运或待夜间再开往工地。 责编 陈洁 特约编辑 袁礼碧 组版 阿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