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喝的夜啤酒,本来以为睡了一觉,没得啥子味道了,而且我也很清醒,主要就是刚才开快了点。”这是肇事司机的辩解之语。 1月4日8时40分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办案称,在龙棠大道与石刻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处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民警立刻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两辆小轿车正紧挨着停在道路中间,致使周边的通行车辆只能绕行,前方白车小轿车的车尾有明显的撞击裂痕,而后方黑色小轿车车头部分带有明显的擦挂痕迹。民警随即上前,一边向事故当事人双方询问事发经过,一边对现场进行取证,力求尽快恢复此处交通。询问期间,民警按程序要求双方做酒精快速测试,发现追尾车辆驾驶员敖某有酒驾嫌疑,遂将其传唤至区交巡警支队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1mg/100ml,系饮酒驾驶。 据了解,敖某曾于事故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外出喝夜啤酒,直至深夜才回家休息。事故当日早上,敖某有事到大足,虽然由于宿醉的原因有点不在状态,但经过一晚的休息,敖某觉得自己已经酒醒,不会影响驾驶,而且经过洗漱也闻不出酒味了,便大胆地驾车和朋友出发了。当车辆途径事发红绿灯路口时,由于敖某车速过快,来不及刹车与前方减速等候红绿灯的车辆发生追尾,所幸的是损伤较小,随即双方拨打了报警电话。 目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规定,敖某除了承担本次追尾事故中相应的车辆修理费用外,敖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隔夜酒同样是酒驾,切勿因此而心存侥幸,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任何酒驾行为,避免意外发生。 通讯员 罗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