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 剑)为给女朋友买生日礼物和偿还信用卡费用,日前,一名男子从某房产置业公司借来房屋钥匙和房产证复印件,冒充房东儿子与他人签订假合同,并以此骗取钱财。昨日,记者从南岸警方了解到,目前这名男子已被依法刑拘。 前不久,南岸区铜元局派出所接到市民马先生报案,称其在网上租赁了一套房子并成功入住,然而没过两天,就有中介公司打开自己的房门带其他人来看房。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原来是假的,房子根本就不是网上那名所谓的“房主”的。 据报警人马先生陈述,他于10月11日在网上看见一注册名为田先生的人发布了一套房屋租赁信息,租金为每月2300元。随后,马先生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并相约次日看房。 10月12日中午,马先生和田先生见了面,对方还向其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由于对房子比较满意,马先生便提出适当减少租金,田先生当时没有同意。但第二天,田先生电话告诉马先生,如果立刻签订租赁合同并打款的话,租金就可以适当便宜点。经过商谈,最终马先生缴纳了8000元租金和押金之后,便拿到了该房屋的钥匙,并成功入住。 16日上午,某中介公司的员工带着客人打开了马先生的房门,马先生当时就很惊讶:为什么中介公司会有自己房子的钥匙?经过了解,马先生才明白,原来田先生根本就不是这套房子的房主,自己所签的合同纯属伪造,于是立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随即对案件展开调查,发现嫌疑人田某曾从事房屋中介工作,曾与多家置业中介有过业务往来。10月12日,嫌疑人以带租客看房为名,从某置业顾问公司取得了房屋钥匙和房产证复印件。因近期要给女朋友买生日礼物和归还信用卡费用,手里特紧的田某便私自联系了马先生,并冒充房东的儿子,复制了房屋钥匙,与报警人签订了虚假的租赁合同,骗取押金和租金共计8000元。 目前,嫌疑人已被南岸警方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陈生容 组版 余游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