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遇到消防车执行任务,这辆占着快车道的私家车却不慌不忙地行驶着,完全没有避让的意思。近日,这辆小车的驾驶员被大足警方给予处罚。 3月12日19时30分许,一辆消防车高速行驶在大足城区道路上,车上警灯晃动,代表着该车正在执行任务,沿途车辆纷纷避让。 可消防车行驶到大足区棠凤路城南初级中学路段时,却遭到了前方一辆黑色小轿车的阻碍:该车占据左侧快速车道不慌不忙地行驶着,压制着消防车的行驶速度,而右侧车道有两轮车、电动车等通行,不适合高速行驶,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执行任务的消防队员立刻使用喊话器连声警示,示意该黑色小轿车让行,但该车无动于衷。无奈之下,消防车驾驶员只能强行超车。 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随即得知了情况,值班民警立刻对事情经过进行核实,并将该私家车驾驶员代某传唤至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故意不避让消防车、警车,阻碍其执行紧急任务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会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