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8日上午9时左右,一名20岁出头的年轻男子驾驶摩托车,在牛角沱立交因“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被民警当场查处。在民警询问过程中,驾驶员冉某称其未携带也未取得驾驶证。本以为自己撒谎就可以逃过一劫。 随后民警在录入系统时,却显示出冉某在去年年底刚取得驾驶证c照,且目前正在实习期。根据系统默认,冉某因“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2分并200元罚款的处罚,根据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2分500元罚款。 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因此,冉某此次违法行为累计计24分,将被注销其驾驶证c照。 得知处罚结果后,冉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并当场痛哭流涕,“辛辛苦苦取得的驾照,因为自己的违法驾驶行为,付出时间和金钱后却被注销了,今后一定要好好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渝中区交巡警支队近期针对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型开展集中整治,加大对路面交通管控力度,重点查处准驾车型不符、无证驾驶等各类机动车违法行为。在此,交巡警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把好手中的方向盘,不开不具备驾驶资格的车辆,不无证驾驶,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