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 亚)男子陈某将自己租住的房屋以房东名义租给他人,从而骗取租金和押金。从去年6月到今年2月,先后与20多人签订租房合同,涉案金额高达10余万元。近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民警在长寿区将陈某抓获。 今年33岁的陈某,长期游手好闲,2018年6月,陈某琢磨出“生财之道”:以出租房屋的名义骗取承租人的租金和押金。 说干就干,陈某开始在各个网站物色求租人,看到求租要求跟自己所租住房屋差不多的,就主动联系对方。由于陈某所租住房屋位于两江新区汽博中心附近,交通便利且陈某提的租金略微低于市场价格,所以很容易达成租房意向。 “之前我和这套房子的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时,房东发了一份房屋信息照片给我,只要有人有意租房,我就会把这些照片转发给对方,并且告诉对方这套房子是以我老婆名字买的。”陈某交代,租客来看房子时,他会把房子收拾得比较干净,并称自己买了新房,所以要出租这套旧房子。签订合同时,陈某会出示身份证,让对方相信自己,从而快速缴纳租金和押金。 “有些人签了租房合同后,就想尽快入住,我就会用‘人不在重庆’‘老婆生病’等理由来拖延。”面对一些追得紧的租客,陈某也会退还一部分钱款,以免对方报警。 经查,陈某以租房名义先后诈骗2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0余万元,除部分钱款退还催得比较紧的租客外,其余近7万元,全部用于打牌、买彩票和还账等,已经全部挥霍一空。 目前,陈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两江新区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