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余,何彦林积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我所做的,都是我的本职工作。”这是市检察院五分院检察八部的检察官何彦林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从事检察工作11年,这个当初从河北来的年轻小伙今年已经36岁了。11年间,何彦林一直恪守检察职业良知,为民执法,秉公办案,在平凡岗位上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执著追求。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我把青春奉献在这个行业,必须做好工作才能证明青春无悔。” 何彦林说到做到,无论是之前从事案件侦查监督和审查起诉工作,还是如今到检察八部从事控告申诉工作,何彦林都兢兢业业干好自己手头的工作。在他眼里,只要是群众的事情,没有大小之分,只有对结果满意与否。
何彦林和同事讨论案情 温情服务申诉人 微笑和倾听成了他的“招牌” 2008年刚毕业的时候,何彦林进入了渝北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局,在那里从事了四年的案件侦查监督和审查起诉工作。2012年8月,何彦林参加遴选来到五分院,被安排到了控告申诉部门,从此他便与控告申诉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涉及信访、举报、刑事复查、刑事赔偿等方面,业务范围广,法律监督工作任务重,是检察机关和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部门。“最初我也觉得本质没有什么不同,自己应该会得心应手。”何彦林想起当年的情景笑着说,他有四年工作经验,也算是处理检察业务的熟手,可后来事实证明他“太年轻”。突然每天面对各种各样的举报或上访的人,有正常上访的,也有无理取闹的,对何彦林来说有些难以适应。 但是,何彦林没有轻易认输,他一边学习一边总结,不是从别的同事那儿“偷师”,就是扎堆在书本中提升自己。后来他总结出,自己的工作对象没有变,工作方式却大有不同,不仅要保障案件办理质量,还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做“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工作。这就要求检察官不能只会讲法言法语,只会跟案件卷宗打交道,更要学会如何跟来访群众相处。 找准原因后,何彦林又乐呵呵地开始新的“旅途”。“做心理疏导,跟单纯批捕公诉办案不一样,跟来访群众打交道是门大学问,我也还在学习中。”何彦林说,自己接待了形形色色的来访群众,有对法律适用不理解的,有求助的,还有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接受闹情绪的……几年下来,应对五花八门的来访需求,何彦林积累下了微笑和倾听两样“法宝”。 到他办公室里的群众,都是从何彦林一张笑脸、一杯水、几句暖心话开始的。“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彦林说,不管来访者是满腹怨言还是一腔愤懑,多一些微笑,多点耐心去倾听来访群众内心的诉求,都是可以好好沟通的。 到现在,何彦林差不多已经接待了上千名来访群众。他说,“在接待室里,每一个来找我们的群众,背后都有一段故事,都需要我们用心理解,透过他们的经历、诉求,也教会了我如何更加理性豁达地面对生活。”件件有交代、案案有结果,几年来,他用微笑诠释担当,用微笑化解冰霜,被群众亲切地誉为“微笑控申接待员”。 为了能更好地理解申诉人的心理,与申诉人沟通,解开他们的“心结”,何彦林还参加了心理咨询学习,并成功取得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 2018年,何彦林收到一封信件,来信地址引起了他的注意,是XX监狱。一名19岁的服刑人员在信中说到,自己被人打了却还被判刑,满纸都在表达不服气。多年的工作经验让何彦林意识到,这背后的矛盾可能并没有服刑人员说的那么简单,经过他多方深入了解后,事情终于明朗。 原来,该服刑人员之前被两人打成腹部重伤,而打伤他的二人已被判刑。他的刑期是因为讲所谓的“江湖义气”,帮兄弟伙打架致使人重伤。这是分开的两件事,并不是信中所讲的“被人打还服刑”。 法律意识的淡薄,加上所谓的“江湖义气”,让这位19岁的小伙身陷囹圄。可他才19岁啊,还有大好的青春年华,何彦林感觉自己需要更多力气心思来化解他的“心结”。 一次心理疏导不成就二次、二次不成再三次、三次不行就四五次……耐心倾听,外加心理辅导,小伙终于打开心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跟何彦林保证,将积极面对以后的人生,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中间往返监狱多少次,何彦林已经记不得了,他只记得小伙放开心结时的释然,和自己看到他转变后的欣慰。
何彦林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抚慰当事人心灵 当好最后防线的守护人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刑事申诉是司法救济的最后屏障。何彦林就是这道重要关口的把关人之一。 去年,何彦林经手了一个案子,某单位聚餐,一位刚来不久的女性酒后跟一名男同事发生了关系。女子酒醒后表示,跟该男子根本不熟,平时话都说不上几句,控告该男子性侵。经过调查,此案存在诸多疑点,检察机关作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该女子不服到五分院申诉。接手后,何彦林和其他检察人员梳理了全案的证据和口供,找到疑点和突破口,最后决定撤销不起诉决定,经过法院审理并当庭作出了有罪判决。 何彦林记得,受害人当时哭了,狠狠地哭了一场,这次哭跟她第一次见我们时候哭有明显的不同。“我也说不上来,只是我心里感到非常地欣慰,通过我们的工作能够让一个受害者哪怕获得一丝安慰,这都是我们最愿意看到的。” 工作中,何彦林还致力于帮助申诉人及时走出生活困境,抚慰申诉人的心灵,彰显司法温暖。 2016年,申诉人李吉因琐事与其弟弟李勇发生纠纷,李勇将哥哥李吉和嫂子罗雁推下近两米高的堤坎,并用石块将罗雁砸死、将李吉砸伤。最终,李勇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赔偿李吉经济损失6万元。由于李勇没有赔偿能力,并没有对李吉进行有效赔偿。 而李吉因伤住院欠下了许多外债,出院后也因双腿落下残疾只能靠轮椅行动,生活陷入了困境。 为了帮助李吉度过生活难关,何彦林和同事多次到李吉家中调查核实情况。他们发现李吉的房子还属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土坯房,年久失修,李吉仅靠承包的三亩地维持生活,而失去劳动能力后更是断掉了经济来源,生活异常艰难。 经核实受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何彦林和同事立即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仅用三天时间便帮助李吉争取了三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了燃眉之急。为有效解决李吉的生活难题,何彦林和同事还积极与当地镇政府进行沟通衔接。当地政府根据李吉的实际情况,将其纳入低保对象,并帮助李吉修缮了房屋,针对性地加以帮扶,彻底解决了李吉的后顾之忧。
何彦林为学同学们上法治课 借调学习提升 不给检察生涯留下遗憾 凭借自己的努力,2014年,何彦林先后荣获了“重庆市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的荣誉称号。 2017年初,他被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工作。然而,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当时却让何彦林一度陷入两难境地。那时,何彦林的小女儿才4个月大,大女儿又刚刚上小学。见丈夫为难,体贴的妻子决定辞去医院工作,回归家庭让何彦林去安心学习。 “很心酸,真的……”何彦林提起这事有些语塞,虽然经常跟家里视频,但见面的时候孩子却根本不认识他。“以前在家最喜欢我抱,现在我一抱她就哭”。一想到家人为自己的付出,何彦林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抓住这个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只有认真努力,才不会辜负家人的付出以及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期望。 刚到北京时,何彦林拿了案子写了审查报告,信心满满的他却被找了很多问题出来,从对案件的分析论证及说理是否充分,到遣词用句是否恰当,甚至标点符号、行间距的大小等等,三四十页的内容被部门领导批注得密密麻麻。 “你不知道,那个时候才叫尴尬,真的有点无颜见江东父老的感觉……”何彦林自嘲道。 那次打击让他多少有些受挫,还好的是,何彦林迅速调整心情。“本来就是来学习的,就应该放平心态,努力提升”他告诉自己。善于总结的何彦林特意准备了一个小笔记本,记录每次被批注的内容,加以消化吸收。办案、学习、查阅图书资料成了他那时生活的常态,逐渐地,他报告上的批注越来越少了。 在借调的半年期间,他先后办理了41件刑事申诉案件,同时还参与编辑撰写了《精品的魅力——全国刑事申诉检察精品案件选》、《<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导》两本业务指导用书。 “借调生活虽然辛苦,但也是我检察职业生涯中最为难得的经历和财富,刑事申诉检察厅的领导爱岗敬业的作风、拼搏奉献的信念、严谨细致的要求……这些都是值得我毕生去学习的。”何彦林如是说。 记者 张柳妞 绕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