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组长纠集5村民敲诈勒索欺压百姓 梁平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案件

时间: 2019-05-06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0565

宣判现场

本网讯(记者 黄金华)5月5日,记者从梁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区仁贤镇仁贤村一组组长杨世龙经常纠集同村5村民,以集体收取土地补偿费等为由,采取阻工、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多次向他人索要钱财,欺压百姓,为非作恶。近日,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的6名被告人被梁平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五年不等刑罚,并处一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罚金。

据梁平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世龙系梁平区仁贤镇仁贤村一组组长,被告人朱一彬、赵敬臣、杨世兴、王一平、陈飞系该组村民。梁平区仁贤镇仁贤村一组历年形成了向本组村民以及在本组购房的其他村民收取房屋过户费、土地补偿费的恶习。2011年3月31日,被告人杨世龙作为仁贤村一组组长,召集被告人赵敬臣和仁贤村一组村民赵敬国等人在一起讨论,研究本组组民一个房屋转卖过户费问题,最后决定继续执行收取土地补偿费的规定,并提高收取土地补偿费标准。

2008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杨世龙、朱一彬、赵敬臣、杨世兴、王一平、陈飞等人利用仁贤村一组的名义,以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等身份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收取土地补偿费等为由,采取阻工、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向被害人伍某、王某等人勒索现金,欺压百姓,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梁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世龙、朱一彬、赵敬臣、杨世兴、王一平、陈飞等人利用仁贤村一组组长、村民代表等身份,经常纠集在一起,以集体收取土地补偿费等为由,采取阻工、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多次向他人索要钱财,欺压百姓,为非作恶,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杨世龙为纠集者,朱一彬、赵敬臣、杨世兴、王一平、陈飞为成员。被告人杨世龙、朱一彬、赵敬臣、杨世兴、王一平多次敲诈勒索,数额巨大,被告人陈飞多次参与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六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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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黄金华)5月5日,记者从梁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区仁贤镇仁贤村一组组长杨世龙经常纠集同村5村民,以集体收取土地补偿费等为由,采取阻工、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多次向他人索要钱财,欺压百姓,为非作恶。近日,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的6名被告人被梁平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五年不等刑罚,并处一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罚金。

据梁平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世龙系梁平区仁贤镇仁贤村一组组长,被告人朱一彬、赵敬臣、杨世兴、王一平、陈飞系该组村民。梁平区仁贤镇仁贤村一组历年形成了向本组村民以及在本组购房的其他村民收取房屋过户费、土地补偿费的恶习。2011年3月31日,被告人杨世龙作为仁贤村一组组长,召集被告人赵敬臣和仁贤村一组村民赵敬国等人在一起讨论,研究本组组民一个房屋转卖过户费问题,最后决定继续执行收取土地补偿费的规定,并提高收取土地补偿费标准。

2008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杨世龙、朱一彬、赵敬臣、杨世兴、王一平、陈飞等人利用仁贤村一组的名义,以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等身份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收取土地补偿费等为由,采取阻工、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向被害人伍某、王某等人勒索现金,欺压百姓,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梁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世龙、朱一彬、赵敬臣、杨世兴、王一平、陈飞等人利用仁贤村一组组长、村民代表等身份,经常纠集在一起,以集体收取土地补偿费等为由,采取阻工、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多次向他人索要钱财,欺压百姓,为非作恶,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杨世龙为纠集者,朱一彬、赵敬臣、杨世兴、王一平、陈飞为成员。被告人杨世龙、朱一彬、赵敬臣、杨世兴、王一平多次敲诈勒索,数额巨大,被告人陈飞多次参与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六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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