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古胜云)在日常行车中,有些驾驶人存在随意变更车道的交通陋习,殊不知,短短几秒钟的随意变道往往会导致事故发生。近日,万州南滨大道联合坝立交路口一辆小车就因为随意变道酿成事故。 5月11日早上6时许,谭某(男,53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南滨大道往联合坝立交桥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离联合坝立交桥50米处时,一辆车牌号为渝F9L***的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向左变更车道,驶入谭某的车道,谭某避让不及,被小车撞翻倒地。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谭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陈家坝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查,小车驾驶员幸某(男,51岁)驾车行驶至事故地点,在向左变更车道时没有观察路况,在变道过程中与谭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由于幸某驾驶机动车在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行驶,民警认定幸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幸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交巡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交通法规并不禁止车辆变道行驶,但如果随意变道成为一种陋习,甚至在行驶过程中强行变道就会增加危险,从而也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 交巡警提醒,驾车过程中随意变更车道风险大,确需变更车道时请注意观察和礼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变道,且每次只变更一条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