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责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

时间: 2019-05-22 来源: 万盛经开区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455

本网讯(通讯员 肖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万盛经开区金桥司法所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参与者,找准自身职责职能与专项斗争的结合点、着力点,立足本职、主动作为,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组织领导全面融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主动融入司法局、金桥镇两个扫黑除恶组织领导体系,积极与区、镇两级扫黑办沟通协调、寻求指导,不断自我加压,将责任担起来。

宣传动员深入彻底。一是在各村居设置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海报,结合法制进村居、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深入居民区、院坝开展专题宣传,形成强大声势。二是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材料,普及扫黑除恶基本常识,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集中宣传和个别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断绝黑恶势力发生牵连,主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摸底排查不留死角。一是在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中摸排。通过查询档案、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3名社区服刑人员、74名安置帮教人员逐一开展排查,引导其主动交代或揭发检举黑恶犯罪行为,深挖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和涉案人员。二是结合人民调解大排查、早调解工作,主动到广大群众中摸排线索。

管控教育全面加强。一是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落实矫正小组工作职责;落实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学习劳动、信息定位、上门走访等监管措施,确保将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守法公民。二是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两名刑满释放人员申请特殊人群困难救助5500元;以涉黑涉恶、涉枪涉毒等罪为重点,对74刑满释放人员逐一走访,实现了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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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责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

本网讯(通讯员 肖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万盛经开区金桥司法所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参与者,找准自身职责职能与专项斗争的结合点、着力点,立足本职、主动作为,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组织领导全面融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主动融入司法局、金桥镇两个扫黑除恶组织领导体系,积极与区、镇两级扫黑办沟通协调、寻求指导,不断自我加压,将责任担起来。

宣传动员深入彻底。一是在各村居设置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海报,结合法制进村居、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深入居民区、院坝开展专题宣传,形成强大声势。二是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材料,普及扫黑除恶基本常识,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集中宣传和个别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人员断绝黑恶势力发生牵连,主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摸底排查不留死角。一是在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中摸排。通过查询档案、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3名社区服刑人员、74名安置帮教人员逐一开展排查,引导其主动交代或揭发检举黑恶犯罪行为,深挖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和涉案人员。二是结合人民调解大排查、早调解工作,主动到广大群众中摸排线索。

管控教育全面加强。一是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落实矫正小组工作职责;落实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学习劳动、信息定位、上门走访等监管措施,确保将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守法公民。二是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两名刑满释放人员申请特殊人群困难救助5500元;以涉黑涉恶、涉枪涉毒等罪为重点,对74刑满释放人员逐一走访,实现了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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