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标牌、不守法规,考场外乱鸣笛,司机被处罚,
考生家长称:“不守法规的人,该罚!” 本网讯 (通讯员 王成志)“罚得好,这种不看标志标牌、不守法规的人,确实该罚!”7日上午,重庆渝北中学考点附近,客车司机李某被渝北分局交巡警双凤大队民警开具了“噪音罚单”,围观的家长们纷纷指责李某在禁鸣区乱按喇叭,破坏了考场周边秩序,称赞民警处罚得对。 李某是重庆某客运公司司机,今日上午9点过,他驾驶客车途经渝北中学考点附近时,没有注意交巡警设置的禁鸣标志,见前方车辆行驶缓慢,他便焦躁地一直鸣笛,催促前车快走。 正在考点执勤的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民警立即上前制止,指出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告诉他现在是高考时间,违法鸣笛将会影响学生们考试。 “我太性急了,有没看禁鸣标志,一时疏忽了!”李某被民警批评时,拍着脑袋,后悔自己确实不该在考场附近违法鸣笛。对此,民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围观的家长也纷纷指责。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李某做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李某表示甘愿受罚,绝不再犯。 渝北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考期间,各个高考考点及其附近都设置了禁鸣区、禁停区、禁行区,当前车行驶缓慢时,司机们别嫌麻烦:可用双闪的方式来提醒前面的车主,也可以多等几分钟,千万不要让刺耳的鸣笛声打乱考生思考,为了他们的将来,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为莘莘学子们创建出一个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 交巡警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违法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所以,高考期间,在禁止鸣笛区域,绝对不要违法鸣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