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都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四十一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县各级人大及代表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根据人大代表的职责,要求该县各级人大代表发挥“五大作用”支持扶贫攻坚,并具体细化了代表助推脱贫攻坚的内容。 《意见》指出,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宣传发动作用、帮扶促动作用、产业联动作用、示范带动作用和监督推动作用等“五大作用”,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彰显代表作为、贡献代表力量。 根据《意见》,该县各级人大代表每月至少深入村社、企业、学校一次,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及各项惠民政策等,提高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让贫困群众了解政策、明白政策、运用政策,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调动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充分发挥帮扶促动作用上,《意见》提出,每一位代表要帮扶两户以上贫困户,实现代表对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全覆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要在教育、医疗、农技服务、项目实施等方面献计出力,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本领和“造血”功能等。 《意见》还要求,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在助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监督推动作用。 目前,丰都县各乡镇(街道)已按“五大作用”分解任务,制定了实施方案。随后,丰都县人大常委会将考核督导《意见》落实情况,保障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