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变道撞车担责 损失过万好后悔

时间: 2019-07-29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430

  本网讯(通讯员 毛小进)7月24日,刘某驾驶面包车途经渝北区宏碁大道时,未观察后面来车情况,就“莽撞”变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水泥大罐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损失共计1.2万元。

  当天上午11时42分,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宏碁大道现场处置。两事故车车身紧紧贴靠在一起。灰色面包车车窗玻璃破碎,左前侧保险杠被撕裂,左前车门被撞变形;红色水泥罐车右前侧保险杠受损,右侧车身油漆刮落一大片。

  民警对该两车司机进行了酒精测试和吸毒检测,排除了其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调查,此次事故是灰色面包车驾驶员刘某变道导致的。当天,刘某驾车从江津区前来渝北区两路城区办事。刘某驾车从空港东的高速路口下道后,进入了宏碁大道直行车道,直行500米后,需要进入左转车道前往两路城区。当时,刘某在高速路上开了一个多小时,神经紧绷,一下高速路,人就松懈下来,在变更车道进入左转车道时,未开启转向灯,也未观察后视镜,突然打方向盘,斜冲入左转车道。不料,面包车头刚进入左车道,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水泥罐车驶来,两车车头狠狠地撞在一起。幸好,两车驾驶员都系有安全带,才未受伤。

  事发后,刘某非常懊悔,赶忙向被撞的驾驶员道歉,承认是自己在变道前,忘记了观察后视镜,查看左转车道内的情况,这才闯了祸。

  该事故是刘某违法变更车道导致的,负事故全部责任,造成的两车损失1.2万元由刘某一人承担。民警对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之规定,处以刘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变更车道时,一定要通过后视镜观察情况,提前打转向灯,在车距和速度合适的情况下,才能完成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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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变道撞车担责 损失过万好后悔

  本网讯(通讯员 毛小进)7月24日,刘某驾驶面包车途经渝北区宏碁大道时,未观察后面来车情况,就“莽撞”变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水泥大罐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损失共计1.2万元。

  当天上午11时42分,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宏碁大道现场处置。两事故车车身紧紧贴靠在一起。灰色面包车车窗玻璃破碎,左前侧保险杠被撕裂,左前车门被撞变形;红色水泥罐车右前侧保险杠受损,右侧车身油漆刮落一大片。

  民警对该两车司机进行了酒精测试和吸毒检测,排除了其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调查,此次事故是灰色面包车驾驶员刘某变道导致的。当天,刘某驾车从江津区前来渝北区两路城区办事。刘某驾车从空港东的高速路口下道后,进入了宏碁大道直行车道,直行500米后,需要进入左转车道前往两路城区。当时,刘某在高速路上开了一个多小时,神经紧绷,一下高速路,人就松懈下来,在变更车道进入左转车道时,未开启转向灯,也未观察后视镜,突然打方向盘,斜冲入左转车道。不料,面包车头刚进入左车道,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水泥罐车驶来,两车车头狠狠地撞在一起。幸好,两车驾驶员都系有安全带,才未受伤。

  事发后,刘某非常懊悔,赶忙向被撞的驾驶员道歉,承认是自己在变道前,忘记了观察后视镜,查看左转车道内的情况,这才闯了祸。

  该事故是刘某违法变更车道导致的,负事故全部责任,造成的两车损失1.2万元由刘某一人承担。民警对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之规定,处以刘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变更车道时,一定要通过后视镜观察情况,提前打转向灯,在车距和速度合适的情况下,才能完成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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