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唐柳颖)近日,彭水法院召开2019年1-7月发改案件分析会。针对本年度1至7月的发改案件,分析改发案件原因、认识自身问题、吸取经验教训,提高本院案件质量。 首先,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洪诗波就与去年同期发改案件及其中错误案件数量,对本年度发改案件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随后,针对7件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各案件承办人、庭长分别简述各发改案件的基本情况,并通过比对上级法院的判决理由与本院判决理由的差异,分析案件错误适用法律的原因,探究上级法院判决理由所传达出的价值取向和判决倾向。各庭长在分析过程中通过反思,总结归纳了在各发改案件中获得的经验。 党组书记、院长秦长春在发改案件分析会上,指出三点改发案件高发的原因:法官自身确实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并警醒法官不再犯同类错误。与上级法院缺乏沟通,交流不到位,导致自查报告、申辩等程序不够及时。工作责任心不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基础性错误。对此,秦院长提出三点改进措施:完善申辩制度,细化责任,倒逼法院各部门履行职责,从而降低发改案件数。要求法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夯实司法水平,只有提升自身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案件质量。在尊重上级法院发改案件理由的同时,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明确司法价值取向,提高自身判决准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