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

时间: 2019-08-3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526

本网讯(记者 张成林 通讯员 夏有为)8月23日,涪陵区召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暨派出所建设工作推进会,该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康中出席会议并讲话,该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古明洪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派出所建设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公安工作全局。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压实政治责任,切实把公安派出所建设好,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会议要求,要严格对标对表,奋力推进派出所建设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要按照新修订的《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和“新建一批、调配一批、改造一批”“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工作思路,力争在3年内基本解决房屋陈旧、狭小和无房派出所等问题。要全力推进警务室建设,实现警务室办公用房达标、外观标识统一,内部设施齐备、警务公开上墙,辅助力量到位、民生服务落实,切实把警务室打造成警民联系点、民生服务点、信息采集点、防范宣传点和求助报警点。要强力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进一步加强多元化解对接平台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行政调解、审判机关诉前调解无缝衔接、畅通运行和高效处理,构建上下联系、左右联通、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要强化派出所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警力下沉,壮大充实基层派出所警力,大力提升基层公安干警规范执法办案、优质高效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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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

本网讯(记者 张成林 通讯员 夏有为)8月23日,涪陵区召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暨派出所建设工作推进会,该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康中出席会议并讲话,该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古明洪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派出所建设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公安工作全局。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压实政治责任,切实把公安派出所建设好,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会议要求,要严格对标对表,奋力推进派出所建设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要按照新修订的《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和“新建一批、调配一批、改造一批”“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工作思路,力争在3年内基本解决房屋陈旧、狭小和无房派出所等问题。要全力推进警务室建设,实现警务室办公用房达标、外观标识统一,内部设施齐备、警务公开上墙,辅助力量到位、民生服务落实,切实把警务室打造成警民联系点、民生服务点、信息采集点、防范宣传点和求助报警点。要强力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进一步加强多元化解对接平台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行政调解、审判机关诉前调解无缝衔接、畅通运行和高效处理,构建上下联系、左右联通、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要强化派出所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警力下沉,壮大充实基层派出所警力,大力提升基层公安干警规范执法办案、优质高效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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