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真服了你了,居然给我限高,这下我连家都回不了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你把判决的费用支付到我账号上,我自会到法院申请取消限高令”。近日,申请执行人钟某到江津法院向执行法官展示了这样的一条手机短信。 据了解,三年前,钟某为张某提供摄像服务,约定拍摄费用1500元。但在拍摄完成后,张某却百般推脱付款,并否认拍摄事实。钟某无奈诉至江津法院,经法院判决,张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钟某遂申请江津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伊始,江津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因急于回家却无法乘坐高铁,遂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还款。最终,被执行人张某支付了所有欠款,江津法院亦按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据介绍,今年来,江津法院执行局“快执快结”,已有30余名被执行人因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而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通讯员 陈博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