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寄自看守所的感谢信

时间: 2019-09-17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489

案件告破,受害人心怀感激,向办案民警道谢、送锦旗的常有,可嫌疑人向办案民警道谢的,还真不多见。中秋前夕,南岸区公安分局南滨路派出所民警叶星,收到一封从南岸看守所寄来的感谢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7月下旬说起。当时,南滨路派出所接到多起大型车辆电瓶被盗警情,民警通过细致工作,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后,李某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刑事拘留送进了看守所。

在送往看守所前,李某告诉民警叶星,自己有个心愿,就是想找到母亲,并向民警诉说起了往事。原来,李某幼年时父母离异,自己由父亲抚养,再也没见过母亲。成年后,无人管教的李某学会了偷盗,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李某告诉民警,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想好好做人,希望联系上母亲,跟母亲一起好好生活。民警耐心听完李某的诉说,答应帮他找母亲,让其安心改造。

根据李某提供的零碎信息,叶星辗转多方,终于联系上了李某的母亲熊某。经交流,得知熊某已改嫁外地,在民警的劝说下,熊某答应儿子出狱后可以去找她,自己会照顾他,给他找工作。随后,熊某又联系上了亲戚给李某送去衣物。民警对李某进行后续讯问时,将情况如实告知,李某很是高兴,表示会积极配合改造,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和母亲团聚。      

记者 谭剑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一封寄自看守所的感谢信

案件告破,受害人心怀感激,向办案民警道谢、送锦旗的常有,可嫌疑人向办案民警道谢的,还真不多见。中秋前夕,南岸区公安分局南滨路派出所民警叶星,收到一封从南岸看守所寄来的感谢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7月下旬说起。当时,南滨路派出所接到多起大型车辆电瓶被盗警情,民警通过细致工作,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后,李某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刑事拘留送进了看守所。

在送往看守所前,李某告诉民警叶星,自己有个心愿,就是想找到母亲,并向民警诉说起了往事。原来,李某幼年时父母离异,自己由父亲抚养,再也没见过母亲。成年后,无人管教的李某学会了偷盗,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李某告诉民警,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想好好做人,希望联系上母亲,跟母亲一起好好生活。民警耐心听完李某的诉说,答应帮他找母亲,让其安心改造。

根据李某提供的零碎信息,叶星辗转多方,终于联系上了李某的母亲熊某。经交流,得知熊某已改嫁外地,在民警的劝说下,熊某答应儿子出狱后可以去找她,自己会照顾他,给他找工作。随后,熊某又联系上了亲戚给李某送去衣物。民警对李某进行后续讯问时,将情况如实告知,李某很是高兴,表示会积极配合改造,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和母亲团聚。      

记者 谭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