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驾车疑超速被抓拍,司机挥拳打碎流动测速箱玻璃,取出测速仪将其扔下桥,致测速仪损坏。记者今日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获悉,驾驶员陈某因故意损坏财物罪,被黔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4月24日,陈某驾车由重庆市前往深圳市。22时许,其驾车途经G65包茂高速出城方向黔江区濯水路段时,发现路边有流动测速仪正在抓拍超速违法行为,怀疑自己超速被拍,为泄私愤和逃避处罚,陈某趁夜黑,下车将测速仪扔到60米外高速公路外斜坡,导致测速仪损坏。经鉴定,被毁坏测速仪维修费用为12000余元。 案发后,高速执法部门配合公安机关,通过车辆筛查和技侦手段,锁定陈某驾驶车辆。4月27日1时许,当陈某驾驶车辆行驶至G65包茂高速清平服务区时,被黔江区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陈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配合警方找回丢弃的测速仪,目前陈某已赔付全部维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