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中国迎来70华诞,我们为国家走向繁荣昌盛而骄傲;全国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我们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之优越而自豪。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本报邀请来部分人大代表谈谈时代变迁,讲讲肺腑之言,用赤诚忠心、依法履职向祖国致敬。 民主立法立法为民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 重庆直辖至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计199件,审查批准的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5件,基本构建起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相配套、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相适应、具有重庆特色的地方性法规结构框架。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通过立法抓实改善民生的重点、兜住保障民生的底线,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注重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立法帮扶”,修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理顺和规范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将农村低保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发挥了低保金纾难济困、雪中送炭的作用。 履职能力提升履职效果增强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向先全 自1980年我市县级以上人大陆续设立常委会以来,以1992年代表法的颁布实施、2005年中央9号文件的制定出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为标志,我市的代表工作,经历了重新起步、发展规范、加强提高、深化拓展等阶段,代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代表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履职效果明显增强,代表工作始终与常委会同步发展、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民主选举不断推进,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2018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79万余人次,走访人民群众179万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约17万条,向人民群众宣讲政策90余万人次,为民意识、代表意识显著增强。2013年以来,仅市级代表,就有16575人次参加了闭会期间活动,提出工作建议4018件,提出代表建议7960件,推动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创新不停步 渝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米绍林 1980年12月,重庆市市中区第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设立市中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40年来,历届渝中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要事难事,比如解放碑步行街和国泰艺术广场建设、危旧房改造中文物的保护修缮、电子商务发展、下半城历史文化风貌区建设等,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助推渝中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积累了基层人大工作的创新经验。 近年来,渝中区人大常委会在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方面,持续加强“代表之家”“民情联络室”的建设,实现了三级“家”“室”全覆盖;在规范代表履职方面,先后探索建立了代表履职评价和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在督办代表建议方面,不断完善“四督两评一保障”代表建议办理机制。 围绕中心工作26年一脉相承 万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文农 1993年4月,四川省万县市第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设立,至此,川东地方人大工作开启了新征程。重庆直辖后,万州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98年6月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迄今,万州区人大常委会已历5届。 万县市人大常委会和万州区人大常委会一脉相承的26年里,共举行常委会会议221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89个,对14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坚持围绕实现党的主张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70项;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49人次;探索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十步工作法”、“三民”活动、“联组”活动、“代表问政“等一系列具有万州特色的人大工作机制。 形成覆盖监督全程的闭环机制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耀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先后经历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涪陵地区联络处、联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涪陵市人大常委会的变化。重庆直辖后,1998年6月10日,选举产生了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 20多年来,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在创新中探索前进,形成了若干届届传承的优良传统和鲜明特色。在执法检查中,坚持“会议动员、法制讲座、实地查看、案卷评查、座谈汇报、会议审议、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的“八步工作法”;在专项工作评议中,坚持“评议准备、评议调研、边评边改、大会测评、督促整改、成果运用”的“六步工作法”,形成覆盖监督全程的闭环机制。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