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时间: 2019-11-14 来源: 重庆日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727

安全生产事关重大,政府监管上需要抓住“关键少数”。我市针对安全生产监管领域长期存在的顽疾,出台《重庆市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晰党委领导、政府领导、分管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以及综合监管部门领导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到了职责明晰、奖惩明确,真正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管“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厘清安全生产职责边界

不再“只以结果论英雄”

“人人都知道安全生产工作很重要,但却少有人知道安全生产监管者的压力有多大。”11月6日,黔江区一位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十余年的老安监员解释,安全生产监管的压力除了工作压力,更多的是责任的压力。

事实上,在安全生产领域长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唯结果论”,即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责任追究过宽、过严,甚至不分具体情况进行“一票否决”,这直接导致了部分领导干部视安全生产工作为“烫手山芋”。

而在基层,由于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重、处罚重,致使一线监管人员流动性过大,队伍稳定性差,工作上也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实事求是的态度,即便是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也需要客观、综合地调查相关干部日常履职情况、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大小,以及监管因素对事故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等等,不能一概而论。

2018年9月11日,我市正式出台《重庆市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从各个层面各个方面规范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实施细则》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厘清了安全生产职责边界。

《实施细则》出台后,明确了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理念,对各级党委领导、政府领导、分管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以及综合监管部门领导,对于各自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究竟有什么职责进行了梳理和明确。

“要让尽职免责成为安全生产中的常态。”市应急局局长冉进红表示,以往那种在安全生产领域“只以结果论英雄”的方式需要得到纠正。

“尽职免责”有了硬标准

安全生产履职有章可循

“安全生产监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需要履职的环节和标准非常多,如何才是真正的‘尽职履职’,一直困扰着一线监管者。”冉进红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正是填补了这一关键性缺口。

冉进红表示,其实很多领导干部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但是苦于履职标准不明,不知道如何做才能立足本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最后往往把事故防控放在运气上。

也有一部分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形式轻内容、重布置轻落实,往往停留在开会、发文件、到企业“看一看、听一听、摸一摸、闻一闻”等层面,未能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

《实施细则》出台后,根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岗位实际,明确了对应的履职标准,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的议事、检查、巡查频次等工作的具体标准,使安全生产职责的正面清单更具操作性,便于履职执行、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同时,《实施细则》还重点突出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人、财、物”的支持力度、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各主管部门领导带头执法等方面的履职规定,使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有章可循。

尤值一提的是,我市还构建了科学合理的责任追究体系,即根据“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和权责一致的基本理念,明确规定了事故发生后,责任追究过程中从重、从轻、减轻、免除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

另外,《实施细则》明确了履职、行政审批、隐患查处、事故应急和调查等4个方面的问责情形,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常见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一体现,明确告知不能触碰的具体底线,便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照遵守。

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各区县根据“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基本原则,在事故责任追究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不枉不纵,给广大安监干部吃了“定心丸”。

安全生产领域实现常务分管

改革一年成效斐然

为了在政府监管上抓住“关键少数”,我市在安全生产领域实现常务分管,强化工作领导,市级层面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此后,渝中区、江北区、北碚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开州区、大足区、江津区、大足区、巫山县、酉阳县、城口县、石柱县、两江新区、双桥经开区、万盛经开区等区县先后也调整领导分工,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区县大多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统筹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另外再指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领导的稳定和重视极大地促进了监管队伍的稳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得以沉心静气思考和解决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基本问题和长远规划,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基本面的持续好转。

据了解,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我市2017年获得全国第一名、2018年获得全国第二名。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至9月,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同比减少4起,是历年同期较大事故控制绩效最好的一年;同时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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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关重大,政府监管上需要抓住“关键少数”。我市针对安全生产监管领域长期存在的顽疾,出台《重庆市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晰党委领导、政府领导、分管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以及综合监管部门领导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到了职责明晰、奖惩明确,真正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管“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厘清安全生产职责边界

不再“只以结果论英雄”

“人人都知道安全生产工作很重要,但却少有人知道安全生产监管者的压力有多大。”11月6日,黔江区一位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十余年的老安监员解释,安全生产监管的压力除了工作压力,更多的是责任的压力。

事实上,在安全生产领域长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唯结果论”,即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责任追究过宽、过严,甚至不分具体情况进行“一票否决”,这直接导致了部分领导干部视安全生产工作为“烫手山芋”。

而在基层,由于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重、处罚重,致使一线监管人员流动性过大,队伍稳定性差,工作上也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实事求是的态度,即便是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也需要客观、综合地调查相关干部日常履职情况、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大小,以及监管因素对事故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等等,不能一概而论。

2018年9月11日,我市正式出台《重庆市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从各个层面各个方面规范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实施细则》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厘清了安全生产职责边界。

《实施细则》出台后,明确了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理念,对各级党委领导、政府领导、分管领导、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以及综合监管部门领导,对于各自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究竟有什么职责进行了梳理和明确。

“要让尽职免责成为安全生产中的常态。”市应急局局长冉进红表示,以往那种在安全生产领域“只以结果论英雄”的方式需要得到纠正。

“尽职免责”有了硬标准

安全生产履职有章可循

“安全生产监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需要履职的环节和标准非常多,如何才是真正的‘尽职履职’,一直困扰着一线监管者。”冉进红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正是填补了这一关键性缺口。

冉进红表示,其实很多领导干部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但是苦于履职标准不明,不知道如何做才能立足本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最后往往把事故防控放在运气上。

也有一部分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形式轻内容、重布置轻落实,往往停留在开会、发文件、到企业“看一看、听一听、摸一摸、闻一闻”等层面,未能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

《实施细则》出台后,根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岗位实际,明确了对应的履职标准,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的议事、检查、巡查频次等工作的具体标准,使安全生产职责的正面清单更具操作性,便于履职执行、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同时,《实施细则》还重点突出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人、财、物”的支持力度、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各主管部门领导带头执法等方面的履职规定,使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有章可循。

尤值一提的是,我市还构建了科学合理的责任追究体系,即根据“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和权责一致的基本理念,明确规定了事故发生后,责任追究过程中从重、从轻、减轻、免除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

另外,《实施细则》明确了履职、行政审批、隐患查处、事故应急和调查等4个方面的问责情形,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常见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一体现,明确告知不能触碰的具体底线,便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照遵守。

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各区县根据“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基本原则,在事故责任追究过程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不枉不纵,给广大安监干部吃了“定心丸”。

安全生产领域实现常务分管

改革一年成效斐然

为了在政府监管上抓住“关键少数”,我市在安全生产领域实现常务分管,强化工作领导,市级层面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此后,渝中区、江北区、北碚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开州区、大足区、江津区、大足区、巫山县、酉阳县、城口县、石柱县、两江新区、双桥经开区、万盛经开区等区县先后也调整领导分工,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区县大多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统筹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另外再指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领导的稳定和重视极大地促进了监管队伍的稳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得以沉心静气思考和解决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基本问题和长远规划,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基本面的持续好转。

据了解,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我市2017年获得全国第一名、2018年获得全国第二名。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至9月,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同比减少4起,是历年同期较大事故控制绩效最好的一年;同时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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