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10时许,一辆自制的蓄力平板车优哉游哉地行驶在渝中区长滨路主干道上,身穿蓝色工作服的陈某坐在平板车车头,他突然往左侧变道,准备横穿马路,谁知被后方直行的面包车连人带车,撞翻在地。当他一脸懵地站起身来与面包车司机理论时,没想到却被随后赶到的渝中区交巡警朝天门大队民警告知,认定他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据处警民警介绍,陈某今年40多岁,平时主要在朝天门市场附近从事搬运拉货的工作。近来,为了方便运货,专门弄了辆平板车,还让人加装了一个电瓶,如此以来平板车就有了“动力”。事发当日,陈某“开”着这辆蓄力平板车,驶入了长滨路,准备前往菜园坝拉货。民警从监控视频中看到,储奇门加油站对面马路位置,原本靠右侧行驶的平板车,在临近分道口时,突然往左侧变道,这才被后方正常行驶的面包车撞翻,陈某倒地后向前滚了一圈才停了下来,所幸当时附近没有其他车辆驶过,陈某肩膀位置有点擦伤,身体整体并无大碍,事故造成面包车的左侧车身受损。“完全来不及刹车,这个‘自动平板车’一下就横向窜了出来。”面包车驾驶员薛某也感觉很委屈。 “陈某‘开’的这辆蓄力三轮平板车,外形与普通手推平板车差不多,只是加装了一个电瓶,无需人力推拉,可自动行驶,时速可到十几公里/小时左右。”朝天门大队民警说,这种简易的电动蓄力平板车明显粗制滥造,根本没有正常有效的转向和制动功能。一般仅用于货运市场内部的短距离搬运,按照相关规定是严禁上路行驶的,更不要说驶入公路的主干道。民警最终依法认定,陈某负该事故主要责任,面包车驾驶员薛某操作不当负次要责任。同时,对陈某驾驶自制蓄力平板车违规上路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进行了相关交通安全教育。 渝中交巡警提醒: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车辆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其图一时方便上路行驶的行为,存在着相当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遵守交规,人人有责,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