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杜明)近日,潼南区司法局新胜司法所,历时近3个月,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涉贫困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潼南区新胜镇盘山村建卡贫困户李某,因享受国家扶贫政策D级危房改造,请村民沈某等7人帮忙修建房屋。7月15日傍晚,李某驾驶本人的电动三轮车送7人回家,行驶至盘山村白杨湾路段不慎翻车,导致车上7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沈某和聂某最为严重,沈某5根肋骨及肩胛骨破裂,聂某左臂受伤并从肩胛骨下5公分左右处截肢。 潼南区司法局扶贫驻村工作队获悉后,立即奔赴现场,通过村支书了解到,事故发生后,李某认为自己将要面临巨额医疗费用及赔偿费用,考虑到自身经济状况,根本无力承担,心情一度绝望,甚至将孩子嘱托给他人,有了轻生念头。了解情况后,驻村工作队一方面积极参与组织救治伤员,安抚受伤人员情绪,安慰、鼓励李某要正确面对现实,坚定脱贫信心,有困难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另一方面,即刻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区司法局和新胜镇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救治伤员。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共筹集资金2万余元,缓解了李某无力支付伤员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剩余治疗费经过驻村工作队与李某亲属积极联系并争取帮助,也相继得到解决。随后,新胜司法所联合驻村工作队开始着手开展调解相关事宜。为推进这起涉贫困户交通事故纠纷调解进度,排除扶贫路上干扰,将此次调解分两部分进行,新胜司法所与扶贫驻村工作队积极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能。 最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当事方李某与沈某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除去前期医院治疗费用外,李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2万元作为沈某的赔偿费用,并现场兑现了赔偿费用;当事方李某与聂某达成《人民调解协议》:除去前期医院治疗费用外,李某支付12万元作为聂某的赔偿费用。李某愿意承担责任,但现无力一次性现金支付,聂某同意自调解之日起,李某每年支付4万,分3年完成支付。 截至目前,李某新建房屋已成功验收,他也对生活重新充满了信心,欲外出打工挣钱,以兑现自己的承诺。他说,虽然事故无情,但人间有爱,受伤工人的理解与包容、镇党委政府的关爱、区司法局扶贫驻村工作队的竭力相助、亲属的支持等支撑着他坚强前行。至此,这起涉贫困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