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昨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如图),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6名人员作履职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8人,本次会议实到52人,符合法定人数。 据了解,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的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屈谦,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晓文,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还有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各专委会驻会的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负责人,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本次会议还接受公民旁听。 张轩表示,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可以要求其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其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2018年9月,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印发的《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提出,支持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对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的制度。为贯彻执行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全面落实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试行办法》,《办法》对报告的对象、报告方式、报告内容及结果运用都作了规定。根据《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这次确定了6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在分组审议时,还将对其履职报告开展内部测评。 此次会议上,作履职报告人员是:市文化旅游委主任刘旗、市经济信息委主任陈金山、市住房城乡建委主任乔明佳、市农业农村委主任路伟、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启福、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 同时,此次会议还听取了市文化旅游委副主任幸军作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源彪作关于《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辛世杰作市政府关于《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市审计局局长郑立伟作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屈谦作市政府关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