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垫江县组织2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一宗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旁听。此次庭审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刘某的具体犯罪事实(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财物236万元),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举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充分的辩论。经过近3小时的审理,法庭依法当庭对刘某作出了判决。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直观感受了法庭审判活动的庄严神圣和职务犯罪导致的严重后果,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树立法律红线思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廉洁从政,忠诚履职,远离职务犯罪。 通讯员 董菲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