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叶敬伟)在不少驾驶人的概念中,药酒只是药,是为了治病,喝了开车没有问题。但无论驾驶人出于什么目的喝酒,按照法律规定,在饮酒期间都不应驾驶机动车。近日,云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黄石公巡中队就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例。 12月2日晚,黄石中队召集全中队民警、辅警十余人在省道S305黄石场镇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20时,一辆牌照渝FX**91的二轮摩托车从新县城方向驶来,民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告知出示相关证件,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快速检测。看到测试仪上显示有酒精三个字后,驾驶员一脸惊愕,“怎么可能,我饭都没有吃,才从工地上回来,是不是搞错了哦。”随即,民警对其进行主动测试,结果显示为7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面对民警询问,该男子左思右想,忽然眼前一亮,自言自语,“难道是那个原因?”在民警地追问下,该男子道出了实情:“我一直在新县城北部新区的一个工地打工,由于常年在工地工作,自己患上了腰肌劳损的病,于是开始吃一些治疗腰肌劳损的药。最近寻得一偏方药酒,每天都要喝几次,的确效果也还不错。今天下午要下班了,我就喝了几口,心想药酒是治病的,应该不是酒驾吧,所以我就骑着摩托车回来了,没想到,被查处酒驾,都怪自己疏忽大意。”听完驾驶员的叙述后,民警当即指出了他的错误观点:“不光是喝白酒、啤酒不能开车,喝药酒、含酒精的饮料也不能开车。你喝药酒治病可以理解,但是要在不开车的情况下才喝,否则就是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就会受到处罚。”在接受民警的教育后,该驾驶员摇着头感慨地说道:“记忆深刻、教训深刻,我记到了。”随后,民警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罚款1000的严厉处罚。 云阳交巡警提醒:“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为了您与他的人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