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古路镇中心小学校(以下简称古路小学)位于古路镇环寺街,创办于民国22年(1933年),原名巫溪县“县立第四小学”,是一所有着80多年办学历史的农村镇级中心小学校。近几年来,学校先后荣获“领雁工程”项目学校、乡村少年宫学校、最美校园等多项荣誉称号。近日,记者走进该校,就平安校园、依法执教、依法治校方面进行了采访。 平安校园人人有责 安全教育,是学校永恒的主题。古路小学将学校安全管理纳入重中之重。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近年来,没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该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中层领导任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排查。制订了多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和各处室负责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把安全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安排。 2019年以来,学校努力做到“五再”——排查整改再落实,学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切实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再深入,学校通过安全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师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法制专题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制度预案再完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内部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警校协作再密切,进一步深化警校共建,积极争取地方派出所的大力支持,通过建立民警定时定点护导机制,重点在上学、放学期间,在复杂的交通路口加强安全护导;督查力度再加大,学校对已经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落实到位,真正消除和解决安全死角,把一切事故隐患都扼杀在萌芽状态。 依法执教行为示范 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学生能起到示范作用。 古路小学对教师在爱岗敬业方面的职业道德要求是: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名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教师职业是个良心职业,良心对教师内心的职业道德有特殊的作用。陶行知先生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是教师应当效仿的。只有敬重本职工作,才谈得上乐业,热爱自己的职业,热爱自己的服务对象,进一步为之献身,才能达到有所奉献和创造。 依法治校和谐稳定 为营造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推动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古路小学坚持“以德育人,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方面,加强组织建设,形成依法治校机制。学校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到校长亲自抓,法制副校长具体抓,构建形成由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等部门分工负责的依法治校组织网络,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和层层抓落实的高效运行机制。 另一方面,加强法制宣传,打好依法治校基础。学校对此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一是注重教师法律素质提高,抓好法制教育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学生法律知识普及,抓好法制教育宣传。首先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领导带头,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和教师们一道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该校多次组织教师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强化学习效果,这些学习活动让每位教师在法律素质提高的同时师德素质也大大提高,教师们都认清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明白了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他们都严格要求自己,做守法模范,处处、事事、时时注重为人师表,力求给学生以良好的影响,大大地增强了事业的责任感,有效地提高了教育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记者 熊一君 沈远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