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超向学生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市公安局供图) 涨知识,除了濒危野生动物,捕猎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等“三有动物”也属于违法犯罪!12月20日,由江北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的“环保民警带你守护‘绿色星球’”法制宣传活动在江北区绿色星球动物主题公园举行。江北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环保民警王继超,带领参加活动的百余名学生代表一起学习环保知识。 保护动物不只是“濒危” 民警告诉你什么叫三有动物 上午10点,在王继超的带领下,参加活动的学生们进入动物园进行了参观和学习。王继超结合近期侦破的几起捕猎、买卖野生动物案件的侦办故事,生动地给大家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 王继超介绍说,《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动物,不仅仅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还有一类动物,我们也是不能碰的,叫做‘三有动物’。”王继超介绍说,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它们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共计1700多种,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一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管天管地管空气 立志守护家乡的山清水秀 王继超,是江北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一名普通民警。2015年,随着我国有史以来最严格《环保法》的颁布,公安机关被赋予处理污染环境、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权利,王继超便成了支队专职的“环保民警”。拿他自己的话说,他的工作,就是“管天、管地、管空气”。 在王继超的案头,《环境资源犯罪实务精释》的书页,已被翻得有些卷起。书页的上方,密集地贴着便笺、制作的小书签。内页中,更有无数荧光笔标注的重点段落、词句。 “做环保,不学不行。”2007年从警校的战术与指挥专业毕业后从警至今,王继超已经是治安支队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处理的各种治安案件不计其数。但自从做起了“环保民警”,面临的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王继超说,环保涉及面广,需要懂得的知识很多。如果自己不懂行,面对违法犯罪,不就成了“文盲管书生”,这样一来,抓不住重点更打击不了罪犯。于是,他一边办案,一边学习理论知识,多次办案都让他受益匪浅。 去年,他通过走访了解到,辖区内有一处专门收购废弃矿泉水瓶,并加工制作成化纤二次使用的小作坊。“回收废物二次利用,这看起来是很环保的一件事情。”王继超说,如果不懂行,很可能就被麻痹了。在走访过程中他发现,其中一个处理环节,是将搜集到的矿泉水瓶用高转速的刀片捣碎,再用水进行冷却,而这些冷却过程产生的废水,则直接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到江河中。 王继超意识到,刀片高速转动破碎塑料瓶,会产生致癌物质,同时,处理过程中加入的强碱也是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到江河中,和“毒水”无异。随后,他请教环保方面的专家,确定了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很快便会同环保部门,对“黑作坊”进行了打击和清查。 “企业的生产工艺是哪种,哪个工艺会产生有害物质。如果你连管子里流出的是什么都不知道,那还怎么办案?”为了更好地学习,王继超还专程到流程正规的新加坡大型企业去参观,处理污水什么时候加什么药剂、达到怎样的标准之后才能排放,他都一一向该公司的工程师请教。 为破案长时间蹲守山林 荣获“渝警楷模·最美基层民警” “保护环境,是一个系统工作,每个环节都要各尽其职。”王继超说,要防止污染,打击环境犯罪,仅靠公安机关一方之力远远不够。为了让多部门形成合力,王继超主动联合政府职能部门,策动进行联合执法。倡导建立协作机制,集约作战,以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发现和打击一切危害环境的犯罪行为。 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近年来,王继超经常加班。“刑侦案件需要蹲守,环保案件的蹲守时间也很长,而且通常是在荒郊野外。”王继超说,为了早日抓到嫌疑人,掌握犯罪证据,他和同事们在山林里一守就是十天半个月。为了不打草惊蛇,在潮湿的山林里,被蚊虫叮咬,也得咬着牙忍着。 近年来,江北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破获的危害环境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仅2018年,他便带领支队同事成功侦查破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将24名排放有毒物质到外环境的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在全市环境保卫工作中取得第一名。今年35岁的王继超,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4次,被评为江北区公安分局“破案能手”称号。今年12月,因为在侦破环保案件中的突出表现,他被评为“渝警楷模·最美基层民警”。 记者 李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