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持续3年呈下降趋势,但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倾向日趋突出。为此,在今年初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梅玫提交了关于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社会化服务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建议,团市委与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 建议: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分配给社工实施 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大多是因监护缺失、管教失当走上犯罪,其心智不成熟,可塑性大,可是现有的帮教矫治力量不足,除检察机关外,公安和法院都无专门机构。而问题青少年的矫治是系统工程,需要持续性和针对性。因此,梅玫认为,需要具备专业素养的组织和人员帮教矫治。 目前,我市检察机关主要是依托公益基金组织发起“青春再出发”公益项目,由基金会买单,28家司法社工组织参与帮教,但该项目经费保障有限,持续性不强,梅玫建议,借鉴发达地区成功试点经验,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可由团组织或相关部门管理的青少年司法服务平台、司法机关将需帮教矫治的事项转介至该平台,由该平台分配给相关司法社工组织来完成。政府按项目拨出专款,确保司法社工长期系统地从事涉罪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同时,将临界预防和再犯预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中,由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介入,配合家庭、学校进行心理和行为矫治,防治其走上歧途。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3年内,帮教效果随时间递减,是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的高危期,对此,梅玫还建议把再犯预防也纳入项目中。 办理:将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对于梅玫的建议,团市委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协办单位认真办理该建议。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问题,已将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相关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如在“一般性公共服务”一级目录中纳入“重点特殊群体开展困难帮扶、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监护干预等服务”,在“社会管理服务”一级目录中纳入“政府委托的困难群体服务、未成年人教育、外来人口管理、心理疏导与慰藉等社区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我市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涉及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等。2019年4月,最高检和团中央确定九龙坡区、永川区检察机关与所在地团组织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和团市委指导长寿区检察院和长寿团区委签订《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框架协议》。 市财政每年安排区县司法行政社区矫正、社区矫正购买服务、安置帮教经费,主要用于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理、生活救助、心理辅导等工作。 市民政局持续推进“万名社工专才培养计划”,全市目前已建成5万余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其中,持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048人。 我市以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治为重点,将心理矫治贯穿到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全过程,入矫时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和综合分析,确定矫治期间教育重点;矫正期间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解矫时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回归社会的心理辅导,避免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还实施“为了明天·彩虹帮教”项目,形成“行为矫正+技能学习+社会融入”三步帮教模式,目前已有800余名青少年接受帮教。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