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网购无牌摩托车 丈夫驾驶上路受重罚

时间: 2020-01-20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9477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渝北一女子网购了一辆无牌摩托车,其丈夫罗某驾车上路,被交巡警查获,受到记12分、罚款700元、B2驾照降为C1驾照的严厉处罚。

1月12日1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骏大道开展巡逻时,查获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且驾驶员只持有B2驾照,没有摩托车驾照,不具有摩托车驾驶资格。民警立即将该驾驶员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姓罗,家住渝北区石坪镇,在渝北区龙兴镇某工地开大型运渣货车。为了罗某上下班方便,罗某妻子花700元在网上购买了一辆既车牌也无正规手续的二手摩托车,她只认为价格实惠,就下了订单,根本不知道机动车要到车管所上户,申领行驶证和号牌后,才能上路行驶,便稀里糊涂地把购买的摩托车交给丈夫使用。然而,罗某明知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他将错就错,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民警现场查获。

因罗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因罗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及并暂扣摩托车的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因此,罗某驾驶资格将由B2降为C1。他就没有资格驾驶大型货车了。

交巡警提醒:无牌无证二手机动车大多数存在无保险、车况差、上户难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交易时需谨慎。并且在未完善上户、投保等手续前,严禁上路行驶。上路行驶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并且出了交通事故得不到保障。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妻子网购无牌摩托车 丈夫驾驶上路受重罚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渝北一女子网购了一辆无牌摩托车,其丈夫罗某驾车上路,被交巡警查获,受到记12分、罚款700元、B2驾照降为C1驾照的严厉处罚。

1月12日1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骏大道开展巡逻时,查获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且驾驶员只持有B2驾照,没有摩托车驾照,不具有摩托车驾驶资格。民警立即将该驾驶员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姓罗,家住渝北区石坪镇,在渝北区龙兴镇某工地开大型运渣货车。为了罗某上下班方便,罗某妻子花700元在网上购买了一辆既车牌也无正规手续的二手摩托车,她只认为价格实惠,就下了订单,根本不知道机动车要到车管所上户,申领行驶证和号牌后,才能上路行驶,便稀里糊涂地把购买的摩托车交给丈夫使用。然而,罗某明知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他将错就错,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民警现场查获。

因罗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因罗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及并暂扣摩托车的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因此,罗某驾驶资格将由B2降为C1。他就没有资格驾驶大型货车了。

交巡警提醒:无牌无证二手机动车大多数存在无保险、车况差、上户难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交易时需谨慎。并且在未完善上户、投保等手续前,严禁上路行驶。上路行驶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并且出了交通事故得不到保障。

Baidu
map